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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9-03-31 10:1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1999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9]46号
主 题 词:
(1999年3月12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深圳市1999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1999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1993]1号)精神,每年4月份为我省殡葬改革宣传月,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今年我市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为依据,以清坟专项治理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增强群众的改革意识,依法强化殡葬管理,实现我市殡葬工作新的跨越。
二、组织机构
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三、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大力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增强群众的殡葬法规观念。
(二)宣传我市今年开展清坟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三)提倡少占土地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改革,推行骨灰楼、公墓化管理,组织骨灰海葬活动。
(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革除封建迷信丧葬陋习,禁止大操大办丧事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3月下旬,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各区镇(街道)领导参加的1999年殡葬工作会议。总结1998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表彰殡改达标单位,部署今年殡改宣传月和清坟专项治理工作。各区镇(街道)也要相应召开会议,贯彻市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部署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好清坟专项治理工作。
(二)4月初,由市民政局和各区民政局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上街设点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大造舆论,为下半年开展清坟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准备。
(三)4月份,由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所组织一次骨灰撒大海活动,大力倡导丧葬习俗改革。
(四)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各报刊、电视、广播、新闻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报道殡葬改革新闻和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月期间,各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要开设殡改专版专题,并刊播殡改公益广告。市、区两级殡改办要办好《殡改简报清坟专刊》,总结推广好经验,推动清坟工作健康发展。
(五)各区、镇(街道)、村(居)委会(集体股份公司)要利用墙报、专栏等形式,宣传国家殡葬法规和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教育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殡葬管理工作,确保火化率100%。
(六)国土、工商部门要配合市、区宣传活动,以区为单位,采取民政、国土、工商联合检查的形式,对辖区内公墓建设和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太平房的建设和管理,坚决杜绝尸体外流情况。
(七)5月2日前,各区将宣传月活动总结送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汇总后报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