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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1999]39号
(1999年3月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1999年质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1999年质量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深圳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突出用铁腕抓质量,紧紧围绕提高深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整顿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秩序、增强深圳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树立全社会质量振兴意识等重点工作,加大质量振兴工作力度,促进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质量目标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监控产品质量跟踪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
——主要工业产品75%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其中七大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平均采标率达到80%以上;
——创一批名牌产品,重点扶持19种重点工业产品,使之成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
——引导100家以上企业获GB/T19000-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20家企业获GB/T24000-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0个以上产品获质量认证;
——引导100家以上企业通过计量保证能力等级考核;
——建设一批优质工程项目。确保我市建设的重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其中优良率达到40%。
——推出一批优质服务项目。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医疗卫生、商业、旅游、金融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GB/H9000-ISO9000国家标准,创建一批优质服务项目。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的质量振兴工作
1.按照中宣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质量宣传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政发[1999]0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对全市的重大质量活动和质量典型事件进行跟踪报道,加大质量宣传工作的力度,逐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振兴意识。
2.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快《实施方案》的推行步伐,做到领导责任落实、实施计划落实、保证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落实,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质量振兴工作。同时,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及时收集、反馈我市质量振兴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强对企业质量工作的引导,推动质量振兴工作在企业内的顺利实施。各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由企业一把手亲自抓质量,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质量振兴工作在本企业内的组织实施,把“质量第一”的思想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营销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建立“以质取胜”的有效竞争机制。
(二)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开展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创名牌工作,树立起深圳产品质量优良的总体形象
1.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当前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局面,围绕提高深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企业质量工作的指导,切实扭转目前企业质量管理滑坡和部分产品质量低劣的状况。广大企业要认真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降低生产成本上狠下功夫,严格质量管理,依靠技术进步,有效地降低质量损失率,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
2.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企业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建设。对我市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七大主导产业,要积极推进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先进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检测手段;对质量问题较多、基础较为薄弱的村镇、民营企业,要帮助其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消灭无标生产,加强计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全年力争我市主要工业产品75%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其中七大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采标率达到80%以上,100家企业通过计量保证能力等级考核。同时,加快农业标准化项目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农业标准化项目的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为我市发展“三高”农业、 创汇农业和“菜篮子”工程作出贡献。
3.实施名牌战略,大力推进创名牌工程,进一步提高深圳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创名牌产品目标,加强对我市名牌产品的宣传与扶持,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展销会,积极推介深圳产品,引导企业争创名牌,靠名牌闯市场。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的实物质量,以一流的产品质量赢得良好的市场声誉,树立起深圳产品质量优良的总体形象。其中,高新技术产品要努力形成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市场竞争优势,传统产业要通过利用先进技术和加强质量管理,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从而提高深圳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有力地扩大出口和开拓国内城乡市场。
4.继续加大推行GB/T19000-ISO9000标准及GB/T24000-ISO14000标准的工作力度。要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外向型经济和提高企业总体素质等需要出发,推动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工作的健康发展。重点是引导大中型企业、出口产品企业和服务企业推行ISO9000标准和ISO14000标准。1999年,力争100家企业获得质量体系认证,20家重点企业获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50个产品质量获得认证。
(三)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建设一批优质工程项目
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建筑法》等有关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的各项要求,狠抓工程质量,加强建筑质量法规的宣传教育,把“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灌输到每一个建设者的头脑中,严防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建筑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的质量行为。要通过健全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通过明确质量责任和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优秀的施工和监理企业担当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管理,强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严格执行竣工验收标准,引导其积极推行ISO9000标准,提高内部质量管理水平。从1999年7月起,凡未获得ISO9000认证的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不得承接市财政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此外,要对重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保证重点工程的质量,力争一次性竣工验收的工程合格率达到95%,工程质量优良率达40%。
3.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建筑工程质量。要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严把建材验收关和使用关,采用先进技术和可靠的质量管理方法,从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抓好质量控制与监督,重点解决和防范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通病,严防“豆腐渣工程”产生,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四)抓好服务质量的软硬件建设,努力改善社会服务总体形象
1.有关部门要认真引导服务行业抓好服务质量的软硬件建设,大力开展创“精品”服务项目和“优秀文明岗”等活动,推广宣传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行GB/T19000-ISO9000标准,力争有10家以上服务企业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使我市逐步建立起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
2.各行业协会要加强本行业规范化、制度化和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规范、员工守则、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办法;同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倡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3.各服务行业的质量工作重点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旅游、医疗卫生、金融、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提出提高服务质量的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分别从营运组织、基础设施、安全正点、快速便捷、方便群众等方面,满足顾客的要求,参照国际上一些通行的做法,较大幅度地提高顾客的满意率,促进服务质量上水平、上台阶。
——商贸企业要建立自律机制,深化“清柜台”活动,努力争创“信誉好商店”,以良好的商誉和服务贏得市场。
——交通运输行业要提高服务档次,改善服务设施,为旅客提供舒适周到的服务。
——邮电通讯部门要改善服务态度,以一流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医疗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风医德建设,发扬救死扶伤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病人排忧解难。
——旅游部门要全面开展“讲质量、树品牌”活动和推行旅游业全员服务质量标准活动,积极推广《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行业标准》、《导游员国家标准》,提高旅游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住户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争取在1998年基础上达到物业管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标准的住宅区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其他服务行业要加强服务质量的基础建设,全面贯彻国家服务质量管理标准,根据市场的要求,适时推出新的服务项目,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一流的服务。
(五)用铁腕抓质量,加大质量监督工作力度
1.根据国家和省的监督抽查重点,编制《深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突出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以及市场热销和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的跟踪监督抽查,特别是要加强中小企业、乡镇民营企业产品的监督,使其质量低劣的状况得到根本改观。
2.加强市场质量监督,净化市场环境,要通过开展“查市场、保两节”,“查农资、保春耕”,“查建材、保建设”的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我市正常的质量秩序。特别要吸取“猪油中毒案”的教训,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彻底取缔三无工厂,重点对食品、家电、首饰、燃气用具、低压电器、建材等商品进行
3.加大后处理问题工作力度。通过坚持和建立公布公告制度、新闻舆论监督曝光制度、整改制度、依法处罚制度、通报制度等,促使产品低劣的生产企业重视和提高产品质量。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给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的,要追究 质量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严格强检工作,进一步扩大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复盖率,确保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强检计量器具受检。强化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商品房面积计量的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对消费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打击市场计量欺诈行为。
5.加大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力度。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各个环节开展安全监察,提高定期检验率,消除隐患。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站、燃气汽车加油站的安全检查,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六)加强质量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加快质量管理人才的培养,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和相关法规学习。要充分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力量,加强对我市各类不同层次质量管理人才的培训。对企业一般员工要加强质量敬业精神的教育及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对企业质量管理干部要强化其全面质量管理及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手段的培训教育,使其能在本企业推广应用;对企业决策层要重在质量观的培训教育,促使其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
2.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在质量执法队伍中大力开展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三讲”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严肃认真的态度、脚踏实地的作风切实抓好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综合执法能力,努力建立一支“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的质量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