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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第5期(总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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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9-03-15 【字体:

深府办[1999]14号

  (1999年2月9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制定的《深圳市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方案

市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方案的复函》(国办函[1999]7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海上小额成品油走私专项斗争问题的通知》(粤府电[199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打击海上小额成品油走私专项斗争方案:

  一、由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贸发局、运输局、渔政、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打击小额成品油走私联合行动。

  (一)清理各类小型船舶。

  由市运输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以逐艘审查的方式,清理所有在本市注册的沿海、内河和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运输船舶;市渔政部门负责清理渔船。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对船舶建造、转卖的手续严格审核,取缔非法造船。要加强船舶登记和签证管理,禁止无证出海运营。对参与走私的船舶给予严厉处罚,吊销其运营执照,并强制拆除油箱、暗舱等走私设施。

  (二)清理非设关码头。

  市运输局、贸发局和渔政等部门要对现有各类非设关码头和企业自营码头进行清理,私建的码头一律拆除。严格码头建设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严禁利用非设关码头装卸进口成品油。

  为走私提供条件的各类码头,按共同走私论处。

  (三)清理整顿成品油储运和销售市场。

  由市贸发局和市工商局负责,全面检查我市范围内的油品市场,坚决取缔走私成品油交易市场,严厉查处走私成品油交易活动;全面清理整顿我市范围内沿海、沿江、沿河的岸边加油站,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整顿沿海、沿江、沿河油库(油罐),对非法建造的,要限期拆除;工商部门对申请生产、经营成品油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非法收购、供应或销售走私成品油的,予以坚决查处并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其油趸、油罐车等成品油储运设备予以没收或拆除。

  以上负责清理工作的单位,在行动期间每半个月(即每月的1号和15号)用书面形式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作一次汇报。

  二、海关、公安机关要加大缉私工作力度。

  (一)增加缉私艇巡逻航次,加强海上及珠江口水域巡逻和查缉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小额走私成品油的重点海域、集散地和过驳水域的夜间巡逻,同时加强对敏感地区码头的陆路堵截。该项工作在春节放假期间不能中断,各单位要对值班领导、缉私人员和巡查船艇作出全面安排。

  (二)加大对小额走私成品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禁以罚代刑。海关、公安机关要加强情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情报信息渠道;要与香港海关及水警建立经常性的联络,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打击在深港之间进行的成品油走私活动;要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举报走私活动,注意发现、搜集走私成品油线索,迅速组织查处。要把破大案、挖团伙、端窝点、抓首犯作为重点,坚决打掉策划、组织和指挥小额走私成品油活动的重点犯罪团伙,并绳之以法。要运用司法手段,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对多次小额走私未经处理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的规定,按累计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计算,达到5万元以上的,以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罚没走私成品油变卖和管理的办法。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成品油,要按国家规定一律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当地石油公司收购。对开具的罚没手续必须严格注明有效期限,防止被走私分子利用掩护走私活动。

  (四)对行动中发现的停泊在公海为小船过驳进行走私活动的母船,采取行动要慎重。母船如属外籍船只,在未掌握该船进行走私活动的确凿证据时,一般不要查扣,以免引起外交纠纷;母船如属国内船只,在发现其进行走私活动时,可进行检查或扣押。

  承担打击小额成品油走私任务的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打击行动取得的成绩,要将每天查获的船只情况和走私油品数量,以及对船只和走私油品的处理等情况即时报给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再由该办汇总分别报省、市有关领导部门。

  三、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

  (一)各区、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把查缉走私成品油和综合治理的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制,特别要落实好重点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制。我市的重点是宝安、龙岗、南山区的沿海、沿江地段。

  (二)各区打私办要对本区所辖海域、水域及岸边组织一次彻底检查,对以上区域非正常作业的可疑船只、岸边的储油设施和用途不明的窝棚、新搭建的码头或简易石堤,以及出入偏僻海滩的运油车辆均要认真进行审查,并发动当地群众提供线索。

  四、具体要求

  (一)在此次打击小额成品油走私专项斗争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尽其职,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不仅要抓好专项斗争,而且要防止其他商品走私回潮。

  (二)海关、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对查获参与走私的船舶码头、企业,要及时将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主管部门应尽快作出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或责令其企业整顿;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走私分子,教育广大群众。同时,要关心和安排好渔民、船员的生产和生活,教育引导他们勤劳致富,不参与走私违法活动。

  (四)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本次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结束后,由该办按国务院的具体要求检查及评估我市开展此项行动的成效,并写出报告分别报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

  此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深圳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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