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9年政府公报 > 1999年第5期(总第161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9-03-15 09:36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文 号: 深委[1999]2号
主 题 词:
(1999年2月4日)
各区委、区政府,市属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一、二类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责任制分工作如下调整:
一、张高丽同志负全面责任。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李容根同志负责。其中:
(一)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工作由郑通扬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具体落实。
(二)严格控制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办公楼和新建宾馆,进一步厘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工作及做好收回旧楼重新分配的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计划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具体落实。
(三)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的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外事办、市贸发(旅游)局具体落实。
(四)严格执行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个人经商办企业等规定由李容根、李统书同志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具体落实。
(五)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工作,由刘涛同志负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具体落实。
(六)建立《深圳市领导干部廉政卷宗》的工作由李统书同志负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具体落实。
(七)巩固清理通讯工具等其他几项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制止奢侈浪费工作,由李统书、郑通扬同志负责,市纪委牵头,会同有关责任单位抓落实。
三、查处大要案工作由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李容根同志为组长,李统书、李德成、何景涣、刘涛、张建国等同志为成员。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各司其职,重大案件加强配合、协调。
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由李子彬同志负责。其中:
(一)纠治向企业、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乱拉赞助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政府纠风办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工商(物价)局具体落实;
(二)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袁汝稳同志负责,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具体落实。
(三)清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由庄心一同志负责,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工商(物价)局具体落实;
(四)整治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工作由郭荣俊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由市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路局具体落实。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由李子彬同志负责。其中:
(一)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工作,由李容根、李统书、郭荣俊同志负责,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府办公厅、经发局、国资办、工商局、审计局、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抓落实。
(二)建立健全有形市场,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工作由王炬同志负责,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具体落实。
(三)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由郭荣俊同志负责,市府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经发局、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抓落实。
(四)执行“收支两条线”工作,由李德成、庄心一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抓落实。
(五)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由李容根、袁汝稳同志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具体落实。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工作,由白天同志负责,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深圳特区报社、深圳商报社、深圳法制报社、深圳电视台、深圳有线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具体落实。
七、市纪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情况综合工作。
八、各牵头和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本《通知》中的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自负责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有专门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要对所分工负责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要定期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九、各区要参照市的做法,落实此项工作的分工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