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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办发[1999]1号
(1999年1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省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各级机关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进一步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保证我市二次创业宏伟目标顺利实现,市委細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建设高效、务实、廉洁、为民的机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自查自纠,揭露和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简化和规范办亊程序,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根本好转。要通过整顿,在各级机关中树立勤奋好学、干事创业、高效务实、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以快捷的办事效率促进发展,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回报社会,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赢得民心。
二、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范围: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群团机关及列入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内容和重点:主要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效、务实、廉洁、为民的机关开展作风整顿。重点解决目前我市机关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风气不正;工作拖拉懒散,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司法不公;“吃拿卡要”,“乱收费”,权钱交易,贪赃枉法,为政不廉;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机制不完善,不敢监督和不善于监督等突出问题。整顿的重点部门和单位是市区党政机关中有审批权和执法权的部门、各窗口服务 单位以及审判、检察机关等。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树立“公仆”意识。
深入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要以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头脑,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三讲”教育必读篇目,提高贯彻党的十五大、省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认识,增强政治坚定性;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和经济、法律、科技、现代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强化最大的追求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在各级机关形成讲党性、讲原则、扶正祛邪、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三讲”教育,使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纪律上有明显增强,作风上有明显好转。
开展以“做人民公仆,为纳税人服务”为主题的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可以用来谋取私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我们的报酬来自纳税人的辛勤劳动,纳税人需要我们的优质服务。
开展以“依法治市”为主题的教育。把“学法、懂法、守法”作为主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其熟悉与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克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
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广泛开展向抗洪抢险英模和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弘扬正气;解剖反面教材,吸取经验教训,克服歪风邪气。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尽量减少政府审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严格依法规范,明确审批内容和条件,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要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公文督办制度、审监分离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审批负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强化对审批部门、审批人员和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督。
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的单位,要严格规范办文程序,加强内部监督,绝不允许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要继续推行并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就本单位对群众、企业和基层提供的服务项目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任务、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要坚决执行行政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推行并完善票款分离制度、政府公物仓制度,规范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罚没物资处理等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招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工程招标和采购行为。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无会日”和“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调研制度,密切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了解基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开展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建设,维护司法公正。
各级审判、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制度改革,加强自身机关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实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务十公开”的规定,尤其要公开立案侦察的范围、立案标准以及办案期限等人民关心的事项,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认真执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和排期开庭等制度,依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审判程序。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以罚代刑,超期羁押,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以抓抗诉案件为中心,重点解决司法人员徇私舞弊,裁判不公,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污腐败案件,纯洁司法队伍。
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司法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工作人员,坚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四)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廉洁从政。
各级政府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各级人大机关要强化监督意识,认真落实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听取审计报告、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强化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廉政教育,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严肃查办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完善审计、财政、组织、人事、法制等专门部门对各级机关的监督,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机关要主动向有关监督机关报告重大问题、重大案件,杜绝隐瞒不报现象。
积极开展政协、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参政议政活动,各级政协机关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与民主党派、群众组织和党政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五)完善机关岗位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制度,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各级机关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根据每个工作岗位制订目标要求,明确目标完成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督办催办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轮换和业务培训制度,努力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实施职务升降、辞退制度,打开机关工作人员“出口”,形成有激励作用的奖惩机制。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整顿活动时间为半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和学习提高阶段(1999年1月)。一是积极发动,统一认识。市委召开大会,就全市整顿机关作风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机关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工作人员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二是组织学习,提高觉悟。各机关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文件、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规定的“三讲”教育必读篇目,学习省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制订整顿方案。各机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1999年1月25日前报市 整顿机关作风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听取意见和查找问题阶段(1999年2月)。一是认真调研、找准问题。各机关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本机关存在的作风问题,尤其是群众意见大、影响当前改革和建设的问题认真清理,分门别类,以便整改。二是自我剖析,敢揭问题。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开展“五查”,即查精神状态、查工作效率、查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查廉洁从政、查生活作风,找准问题,明确不足,边整边改。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有执法、审批权力的部门,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征求改进工作的建议,实行开门整风。
第三阶段是对照整改和完善制度阶段(1999年3月至5月)。一是针对问题,认真整改,各机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和企业的要求,逐条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二是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对整顿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并给予一定形式奖励,对于存在问题较严重,又不认真实施整改的,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达到教育干部的目的。三是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机关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对本单位、本部门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堵塞体制漏洞,通过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巩固整顿成果。
第四阶段为自我总结和检查验收阶段(1999年6月)。一是自我验收。各机关单位要从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是否增强、服务质量是否提高、办事效率是否快捷三个方面自我总结并对下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写出书面材料报市整顿机关作风办公室。二是由市整顿机关作风办公室对重点部门和单位整顿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主要采取单位自评、企业和群众评议、社会舆论调查、检查组检查评议等形式,重点对各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机关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标准是:1、是否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容、步骤、方法开展了整顿工作;2、是否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自查自摆,找出本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3、是否征求并采纳了基层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完善“窗口”服务方面有明显进步;4、是否认真清理已有的规章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真正做到办事制度、办事 程序、办事结果“三公开”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市整顿机关作风办公室将认真组织总结验收工作,对于验收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建议市委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同时按文 件要求重新开展整顿,限期完成。
五、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委副书记李容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德成具体领导、布置和协调这项工作并成立深圳市整顿机关作风办公室。
整顿机关作风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订全市开展整顿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对全市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予以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整顿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宣传和推广典型,并做好整顿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几点要求
为保证全市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整顿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整顿活动,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要层层建立整顿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宣传发动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整顿工作,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整顿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全市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推动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二)真抓实干,敢动真格,扎扎实实开展整顿工作。整顿要动真格,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差的或存在问题较多的要严肃批评、查处以至公开曝光。要把整顿机关作风与机关工作人员的提拔、使用、考核、奖惩挂起钩来,与评比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体现出整顿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把整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各机关单位领导班子首先要从自身做起,结合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和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带头开展班子成员的作风整顿,从而推动本单位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调查研究,找准本单位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顿活动,注重整顿效果。行政机关要以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为重点;司法机关要以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群团机关要以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开展排忧解难活动为重点;人大、政协机关要以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为重点。同时,要把整顿工作与创建文明市和文明机关活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以及实施“三精简”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结合起来,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把整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巩固整顿效果。开展整顿工作重在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单位在整顿期间要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该建立的建立,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强化督办、催办及内部监督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真正以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以达到市委市政府开展整顿机关作风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