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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第2期(总第1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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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9-01-31 08:4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9]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9-01-31 【字体:

  (1999年1月13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八次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南山现场会议精神,在两年内实现我市社会治安有更大好转,根据我市出租屋管理情况,为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市政府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用6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出租屋进行普查登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中央综治委1998年4次全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八次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南山现场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普查登记出租屋工作,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在两年内实现我市社会治安有更大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普查登记出租屋、摸清出租屋底数,掌握暂住人口的居住情况,为政府制订管理措施、规范出租屋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使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控得严”。要求出租屋普查登记率达到98%,出租屋“一证两书”签订率达到95%,把出租屋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的领导,市成立出租屋普查登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担任),具体负责普查登记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督促、评比、总结工作。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区要相应成立出租屋普查登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要尽快报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办公室,联系电话:5576355-5341。

  三、普查登记范围和组织实施

  这次普查登记的范围是:以赢利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包括:(一)出租屋手续完备,已领取《出租屋租赁许可证》和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合同书》的;(二)出租屋手续不完备,没有领取《出租屋租赁许可证》,但房管部门允许出租的;(三)尚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但已经出租的;(四)尚未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但已经出租的;(五)其他类型的出租屋。

  这次普查登记出租屋由市出租屋普查登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区具体组会只实施。各区要以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公安、工商、劳动、城管、规划国土、房屋租赁、计划生育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对本辖区的出租屋进行逐栋、逐层、逐户普查登记,做到全面、准确,不留死角。

  四、普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从1999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为期6个月,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99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区要召开出租屋普查登记动员大会,贯彻市出租單普查登记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会议文件和新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如法》,掌握出租屋普查登记的工作方法和程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横额、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普查登记出租屋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认真做奸 群众的工作,使他们理解、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普查登记阶段(1999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各区要对出租屋和租住出租屋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登记。主要分4个步骤进行:(一)普查。做到逐个自然村、逐个住宅区、逐栋、逐层、逐户进行普查;(二)登记。按市统一制定的普查登记表格内容逐项详细登记,全面掌握出租屋底数和居住人数、租住方式及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三)建卡立档。对每间出租屋建卡立档,做到房户合一,一间一卡,一户一档;(四)电脑管将在普查登记中建立的出租屋档案资料录入电脑,实现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电脑化管理。

  第三阶段: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阶段(1999年5月1月至5月日)。

  (一)落实“一证两书”制度。对“一证两书”手续不全的,要规定补办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补办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处理。(二)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使他只极参与出租屋的管理。(三)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使之真正发挥作用。(四)建立出租屋检查制度,做到每月检查一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总结阶段(199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检查总结评比的内容:(一)领导重视,机构建立情况;(二)力量组织情况;(三)宣传发动情况;(四)普查登记情况;(五)制度健全情况;(六)管理落实情况。

  6月上旬,各区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组织自查。6月中旬,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组织各区进行交叉检查、总结评比。对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做得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政府领导要重视这项工作,亲自过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普查中要注意掌握政策,讲究方法,依法办事,文明礼貌,正确处理、解决在普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有出租屋的驻深部队和武警部队,要积极配合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各区、镇(街道办事处)要主动与驻深部队和武警部队联系,共同做好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

  (四)市、区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要深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

  (五)加强请示汇报。各区要把普查登记情况每半个月向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汇报一次。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每月向市出租屋普查登记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在普查登记中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市出租屋普查登记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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