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8年政府公报 > 1998年第24期(总第156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8-12-31 14:54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中山经验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的意见
文 号: 深发[1998]21号
主 题 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我市部署开展了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中山市的经验。会后,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粤发[1998]19号)。为贯彻省委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山经验,把我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
省委召开中山会议,既是一次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交流会,又是一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再动员、再部署的重要会议。会议决定在全省推广中山的经验。中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的突出特点是,着眼实处,着手实事,着重实效,自始至终贯穿求真务实的精神。省委要求学习中山经验,重点要做到“五抓”,即抓根本,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现代文明素质;抓规划、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抓整治,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抓热点,努力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创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面发展。我市创建工作目前已有一个良好的开局,但与中山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照省里的要求,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省委决定明年国庆节前评选出一批省的文明城市,中央文明委也要评选出一批全国文明城市,为国庆五十周年献礼。现在离省组织检查评比时间不到一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形势逼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加倍努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力争早日把深圳建成文明城市。
二、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扎扎实实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以创建文明市为龙头,继续抓好文明区、文明镇(街道)、安全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行业)、文明企业、文明村、文明户和文明市民等形式的创建评比活动,把各种创建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市、文明区工作中去,推动我市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要继续抓好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认真实施第二个三年规划,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新的创建工作,到2000年,全市安全文明小区覆盖面,特区内达到95%以上,特区外达到90%以上。
要继续抓好两年一届的文明单位、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明年将开展第五届文明单位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各区委、各工委、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文明单位和文明市民的培养和推选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开展好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和“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务员良好形象。
要搞好窗口行业的规范服务达标活动。我市已经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肉菜市场和音像市场等四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群众满意。全市20多个服务行业计划用5年时间全部实现规范化服务。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树立敬业爱岗的思想,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行业要继续开展文明企业达标活动。在总结去年评选第一批文明企业经验基础上,抓好今年第二批文明企业考核评选工作。
要继续抓好文明村镇、文明户的创建评比工作。创建活动要同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结合起来,认真抓好禁毒戒毒、禁止赌博、殡葬改革、计划生育、“四不”青年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和村务公开等工作。把创建工作与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奖惩制度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在告别贫困、走向富裕的同时,告别愚昧、走向文明。抓好各级文明村镇示范点的巩固提高工作。到2000年,全市50%的村镇创建达标成为文明村镇;文明户评比特区内达到95%以上,特区外达到90%以上。形成以村带户,以户促村,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创建活动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绩的标准,调动群众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
要把繁荣经济作为创建活动的首要任务。继续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搞好深圳形象工程建设。要抓好深圳大的进出关口、主要道路干线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搞好机场、火车站、海关、检查站等单位的环境治理和107国道、广深高速公路、深惠公路、深盐公路、广深铁路两旁的整治绿化工作,塑造深圳的良好形象。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坚持不懈地整治脏乱差,大力搞好净化绿化美化工作,把深圳建设成为园林式、花园式城市。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实现社会治安更大好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社会治安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重视基层党政组织建设,进一步端正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继续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击走私等各种经济犯罪活动。重视防范各种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大力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扎扎实实搞好基层群防群治,坚持两年内社会治安有更大好 转的目标不动摇。
搞好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要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在全面、正确领会和掌握小平理论的科学决策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帮助干部群众解决一些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要进一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特别在中小学生和外来劳务工中大力开展“不说粗话、脏话,不搞铺张浪费,不许乱冲乱闯,不许乱吐乱丢,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许破坏植被,不许损坏公物”的“七不”社会公德宣传教育。当前,特别要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组织抗洪英模事迹巡回报告会,大力倡导团结友爱、平等互助、扶危济困的道德风尚,支援灾区重建家园,发展生产。
要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市进行一次声势浩大、扎扎实实的依法治市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对依法治市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同时创建法制城市。
四、有计划、分步骤,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我市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虽已初见成效,但更艰巨的工作还在后面。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创建工作总体计划,分段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形成高潮。到明年中央、省组织评选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召开全市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现场参观、交流创建经验,促进全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组织年终检查工作。时间定于明年1月上旬。由市五套班子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带队组成若干个检查组重点对六个区和有关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三个资产经营公司也要向市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情况。
开展创建文明区验收评比工作。时间定于明年5月。各区对照《深圳市创建文明区检查评比标准》,先进行自査,再由市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评出达标文明区。同时,对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和部门再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工作。
做好迎检工作。明年8月份前,进入创建冲刺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做好最后的整改提高工作,准备迎接中央和省检查团的检查验收。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根据以上时间步骤,列出具体的工作进度表,定期检查,狠抓落实,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水平。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要把我市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建立起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深圳市创建文明市文明区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各级党政第一把手要当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表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项抓落实,千斤重担众人挑。创建领导小组是创建文明市文明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创建办和文明办是创建办事机构,应该健全机构,充实和加强力量,并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考评、奖惩结合起来。凡是创建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是创建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区和文明单位,主要责任人不得提拔和奖励,个别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全党动手、全民参与、各方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机制。
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善于发现、培育和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用典型指导一般,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讲文明、讲奉献的良好风气。
要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力量组织好创建活动每一阶段的宣传舆论工作,新闻媒介要充分利用自己宣传特点和优势,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及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成果和新风貌。在大力宣传好人好事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曝光、剖析和鞭挞一些反面典型,打击歪风邪气。实施深圳形象工程,搞好各种形式的环境宣传,为创建活动提供良好的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简报》,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