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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8-12-31 14:36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1997至1998年度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深府办[1998] 132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华侨城、南油、蛇口工业区,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我市1997和1998年度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辛勤努力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树立安全管理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开展1997至1998年度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由市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统一组织评选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全市共评选先进集体200个,先进个人500名,其中政府部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占总名额的30。
(三)按照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见附件)和分配名额,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福田、沙头角保税区管理局,市高新办,华侨城、南油、蛇口工业区和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市属国有一、二类企业(以深国资委[1998]6号文为准)本级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安委会评定;上述单位下属或管辖区、行业(系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由上述单位负责推荐,并将有关推荐材料报市安委会审批。
二、评选时间安排
各单位须在1999年1月8日之前,将本管辖区域、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评选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按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申报材料。
(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均应填写申报表,先进集体要求另附一份先进事迹详细材料(打印件)。
四、奖励办法
市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先进个人适当奖励。
附件
深圳市1997至1998年度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各级政府及各部门
1、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开展工作;
2、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和“安全活动月”工作,成效显著;
4、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5、政府或部门领导坚持开展安全巡视,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6、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企业事业单位
1、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2、按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并充分发挥注册安全主任的作用;
3、明确法定代表人、注册安全主任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积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
5、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政府机关先进个人
1、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管理有关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行政,成绩突出;
2、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部署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的重大安全问题,安全管理成效突出;
3、安全执法人员熟悉业务,有较高的政策和法律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
4、安全管理人员熟悉安全管理业务,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企业事业单位先进个人
1、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的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解决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积极支持注册安全主任和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出色;
2、注册安全主任和单位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3、单位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能积极提出处理建议;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单位的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