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8年政府公报 > 1998年第15期(总第147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8-08-15 21:32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的决定
文 号: 深发[1998]16号
主 题 词: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省八次党代会以及市委二届八次会议精神,落实江泽民同志“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
一、指导思想
我市自建经济特区以来,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今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省文明委提出在全国、全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我们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求真务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早日把我市建成国家文明城市。
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省八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会议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为主题,以创建文明区为基础,以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二、活动内容
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的内容是:实现“经济繁荣,政治清明,规划科学,建设美观,管理先进,科教领先,文化发达,道德高尚,治安良好,环境优美”。具体要求,按照《深圳市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标准》(附件一)进行。
开展创建活动,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实现经济繁荣作为首要任务。必须确保我市经济发展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发展速度,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共同富裕。
要以“创三优”为重点,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围绕创优美环境,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净化、绿化、美化环境,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使城市面貌有一个大的变化,让深圳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成为花园式城市。围绕创优良秩序,坚持依法治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痛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凶杀、抢劫、车匪路霸、盗抢机动车等严重犯罪行为,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提高重特大案件破案率,使治安状况一年比一年有更大好转,让市民群众有安全感、舒适感。围绕创优质服务,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行《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要以人为本,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开展创建活动,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既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绩的标准;又要教育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积极参与中不断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深圳建设成为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三、主要措施
要突出抓好创建文明区工作。按照规划权集中、管理权适当下放的原则,突出抓好创建文明区工作。区要承担起城市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区委、区政府是组织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负起责任,勇挑重担。要明确各级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项抓落实。镇(街道)、村(居委会)、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搞好创建活动,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1999年年中,按照《深圳市创建文明区检查评比标准》(附件二),对六个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达到标准成为文明区的,市委、市政府将给予奖励。
要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市、文明区工作。党政一把手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要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埋头苦干,务求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取得突出成绩。人大、政协、工、青、妇、以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千斤重担众人挑,把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凝聚到创建活动中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要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要把创建工作与评先选优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考评、奖惩结合起来。在创建工作中考验班子、识别和挑选干部。对创建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主要责任人不得提拔、奖励。
要发挥新闻传媒的作用。各新闻单位要组织好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弘扬社会正气,加强舆论监督,鞭挞社会丑恶现象,形成有利于开展创建工作的舆论环境。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政府、社会各界、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同心同德,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争取早日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家文明城市, 交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答卷,以优异成绩向国庆50周年献礼。
附件一
深圳市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标准
1、经济繁荣。
第一条 在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条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点搞好“抓大放小”,取得新的突破,形成一批有主导产业、有名牌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两年内将国有中小企业放活、搞好,取得大的成果。形成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提高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条 经济发展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发展速度,领先实现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指标。199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4%,1999年增长13%以上。
第四条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收入不断增长,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到2000年,居民生活达到比较富裕的小康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
2、政治清明。
第五条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学习落实江总书记十五大报告,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秩序稳定。
第六条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党政机关清正廉明,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办事公平、公正、公开,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3、规划科学。
第七条 增强高起点规划意识,加强规划工作。要以新加坡等世界上一些先进城市为参照系,修订完善我市城市规划,使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真正具备国际先进标准和二十一世纪的超前性。区、镇(街道)、村(居委会)都要制定各自的城镇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的原则开发建设。
第八条 加强规划立法工作。规划一经制定,就要通过人大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坚决付诸实施,不得随意变动。改变规划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4、建设美观。
第九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特别是对于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保障人民生活的供水、排水、道路、桥梁、通讯、能源、防洪、防震、防火等基础设施,更要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和管理,保证质量。
第十条 搞好公园和文化广场建设。市、区、镇(街道)要规划建设若干个公园和广场,为居民群众提供足够的休闲和文化活动场地。有条件的村,也要因地制宜修建小型公园和广场。新建住宅区的教育、文化、医疗、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第十一条 建造城市景点和城市雕塑,搞好城市装饰,逐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有较高文化品味的城市标志性建筑群。交通标志、街名、店名、广告招牌用字规范,整齐美观。搞好城市灯光工程建设,要科学规划,高标准设计、建设。
5、管理先进。
第十二条 树立科学管理意识,制定科学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国际先进管理思想和经验,真正按国际惯例办事,建立起一套与对外开放的窗口、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相适应的现代科学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搞好全市电子信息网络和宏观管理网络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提高各级领导的决策、指挥水平和社会预警控防能力,真正实现高质量的管理效果。
6、科教领先。
第十四条 切实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劳动者素质,科教事业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十五条 建立起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资体制和对科技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科技投入占全市财政支出的3%以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两年内,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要占我市工业总产值的43%,5年内,达到50%以上(注一)。
第十六条 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基础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建设教育强市。深化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育内容和方法改革,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巩固、提高普及12年教育成果。成人接受再教育率要达到70%以上。公务员考核率达100%。5年内,每万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所占比率达15%(注二)。积极推广和普及普通话。
7、文化发达。
第十七条 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市、区要建立起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一流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学馆、影剧院、体育活动场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符合国家和省标准的文化站(室)及体育活动场所等,形成图书、文博、电影、文化广场、文体娱乐等健全的基层网络。镇、村文体设施硬件建设达标率居全省前列,开展文体活动的质量要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要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拥有一批拔尖骨干的文艺队伍。继续抓好文艺精品生产,争取多获国家级常设大奖。
第十八条 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体育社会化程度和人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在全国全省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多奖项。
第十九条 大力发展卫生事业,推行社区健康服务。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城市初保目标。爱国卫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第二十条 坚决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推行晚育,做到少生、优生、优育,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任务。
8、道德高尚。
第二十一条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第二十二条 以诚待人,关系和谐,爱国爱乡,敬业爱岗,尊老爱幼,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团结协作,无私奉献蔚然成风。
第二十三条 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贪图享乐,不铺张浪费,不骄奢淫逸。
第二十四条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户数达到全市总户数的85%以上。农村移风易俗,告别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火葬率达到100%。
9、治安良好。
第二十五条 坚持依法治市,加强立法工作。“九五”期间全面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着重抓好公、检、法、司和重要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治安先治警,治警先治长。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第二十六条 保持社会稳定。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性骚乱、械斗、闹市事件和政治事件。交通秩序良好,交通拥挤状况明显缓解,交通事故下降。防火措施落实,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第二十七条 治安秩序良好,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其中凶杀案件下降10%,抢劫、抢夺案件下降20%,盗窃汽车案件下降20%,提高破案率,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破案率要达到70%以上。特殊行业及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守法经营,“七害”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到2000年,全市安全文明小区的覆盖面,特区内达到95%以上,特区外达到90%以上。建立起对社会治安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主要干道和复杂路段有巡警24小时巡逻,广大群众普遍有安全感和舒适感。
10、环境优美。
第二十八条 继续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规范清理街头广告招牌,整治乱搭建、乱摆卖、乱张贴、乱丢乱吐等脏乱差现象。落实辖区“三包”管理责任制。公共卫生设施配套齐全、整洁。市容市貌整洁,道路平整畅通,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公共卫生设施配套齐全、整洁。
第二十九条 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开展全民护绿活动。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绿化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注三)。主要街道、道路两旁绿化、美化成绩显著。
第三十条 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搞好环境质量工程建设。到2000年,全市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8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保持辖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控制,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0% 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创造一个与现代化国际性文明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优美、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注一:1997年,我市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5%。省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意见》中要求,“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注二:1996年我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人口数的8.18%。西方一些学者认为,一个国家25%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时,才能称为发达国家。深圳作为一个城市,提出15%的目标不算很高。
注三:省的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绿化面积达到10平方米。深圳目前的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到44.1%,人均绿地面积已达34.1平方米。考虑到几年内人口增长的因素,提出绿化覆盖率40%、人均绿地面积30平方米较合适。
附件二
深圳市创建文明区检查评比标准
为了使创建文明区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现制定创建文明区活动检查评比标准。整个检查评比共分10个项目,总分1000分。具体检查评比标准如下:
一、组织领导(70分)
1、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重视创建活动,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10分)。
2、组织机构落实。有专门的指导、组织、协调机构,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各方参与,齐抓共创的良好机制和局面(10分)。
3、有创建方案。结合本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开展创建文明区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抓落实(10分)。
4、有资金投入。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投入了一定经费,保证创建活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断得到发展(10分)。
5、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召开创建文明区活动动员大会;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整治、规范、管理等日常创建工作;组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总结、交流活动(10 分)。
6、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向市民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5分)。
7、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了影响本区文明形象的若干重点问题(10分)。
8、有档案资料。开展创建活动的文件、档案、资料齐全,便于检查评比(5分)。
二、经济发展(200分)
1、完成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其中罗湖区年递增9.5%,福田区年递增12.5%,南山区年递增14%,盐田区年递增15%,宝安区年递增15.5%,龙岗区年递增16%(130分)。
2、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基数,基础分为140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增加10分,最多增加到200分。
3、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基数,每减少0.5个百分点,扣10分。
三、社会治安(170分)
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坚持依法治区,建立社会治安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30分)。
2、加强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规范化管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治安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合同书》核发率和外来人员《暂住证》申领率,特区内达到95%以上,特区外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其中凶杀案件下降10%,抢劫、抢夺案件下降20%,盗窃汽车案件下降20%,提高破案率,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的破案率达到70%以上,群众安全感增强。坚决清除卖花女、擦车仔、乞丐和算命先生等“三无”人员(40分)。
3、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成效显著,安全文明小区的覆盖率特区内达到95%以上,特区外达到90%以上。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的覆盖面扩大到街道、道路和社区,保证治安秩序良好。群防群治网络健全,重点防范和专项防范工作落实,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得力,主要干道和复杂路段有巡警24小时巡逻,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性骚乱、械斗闹市事件(40分)。
4、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类重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特大恶性安全事故(包括特大火灾、爆炸、交通、急性中毒、工业企业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预防事故措施得力,各类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30分)。
5、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措施得力,“黄赌毒”活动和封建迷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0分)。
四、道德风尚(8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认真宣传和践行《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取得较显著的成效(10分)。
2、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大力倡导勤俭创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形成互敬互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人际关系,涌现出一批分别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10分)。
3、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区“四不”青少年明显减少,青少年的犯罪率明显下降(15分)。
4、倡导和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火葬率达到100% (20分)。
5、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市级文明单位数量在各区中位于前列,按计划完成创建高标准文明村和文明企业任务,文明户要达到总户数的90%以上,双拥工作成效显著(25分)。
五、规划建设(70分)
1、认真执行和实施全市总体规划。区、镇、村都要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开发建设(20分)
2、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对于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保障人民生活的供水、排水、道路、桥梁、通讯、能源、防洪、防火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更要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和管理,保证质量(10分)。
3、搞好公园和文化广场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足够的休闲和文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村,也要因地制宜修建小型公园或广场。新建住宅区的教育、文化、医疗、生活配套设施齐全(15分)。
4、精心建设城区景点和雕塑。要逐步建成一批各具特色、有较高文化品味、高档次的城区标志性建筑群。交通标志、街名、店名、广告招牌用字规范,整齐美观(15分)。
5、组织城区灯光工程建设。要科学规划,高标准设计、建设,让城区亮起来,形成城市夜晚第二轮廓线(10分)。
六、城市管理(70分)
1、树立科学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高素质的城管队伍,促进城市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20分)。
2、切实提高现代文明城市的管理水平,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和宏观管理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与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如规划建设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城区综合管理水平有明显改善,成为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南粤杯”、“岭南杯”的达标单位(25分)。
3、交通秩序良好,主要路口、路段无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设施不断改善, 停车场(站)分布合理,交通拥挤状况明显缓和。交通事故减少(25分)。
七、环境卫生(130分)
1、实施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深圳市1998-2005年环境质量建设目标与任务》中有关本区的任务,辖区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高。(40分)。
2、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开展“除害灭病”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落实辖区“三包”管理责任制。市容、市貌整洁,道路平整通畅,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基本消除脏、乱、差现象。(50分)
3、认真抓好城区绿化工作。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街道、道路两旁绿化、美化成绩显著(40分)。
八、服务质量(70分)
1、党政机关廉洁勤政,普遍制定“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街、镇机关及村、居委干部服务意识较强,群众较满意(20分)。
2、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普遍制定和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积极开展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行业不正之风明显扭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勤,依法办事(20分)。
3、制定有力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和取缔生产和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普遍推行售后服务,辖区内有效投诉不断降低(20分)。
4、抓好一批创建活动的示范点。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动“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的形成(10分)。
九、科技教育(70分)
1、切实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科教事业,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建立起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教育投资体制和对科技教育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对科技教育的投入(25分)。
2、全区综合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20分)。
3、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和省市规范化学校。巩固提高普及12年教育成果,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两年内解决辖区学校破墙开店问题,优化育人环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成人接受再教育率要达到70%以上。农村青壮年参加各类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的要达到80%以上(25分)。
十、文化建设(70分)
1、建设一批符合国家和省标准的、水平和档次都比较高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形成图书、电影、新华书店、文化广场、体育场(馆)等健全的基层网络。区、镇文体设施硬件达标率居全省前列,开展文体活动的质量要达到全省先进水平(20分)。
2、要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拥有一批拔尖骨干的文艺队伍。抓好文艺精品生产。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家庭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和广场文化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5分)。
3、切实加强书刊、音像、演出、娱乐等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重视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抢救(10分)。
4、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体育社会化程度和人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镇(街道)大型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辖区内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40%以上。住宅区、村每年组织的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有成年人体质测定站1个以上,参加体质测定的人数达50%以上,及格率达70%以上,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15分)。
5、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医疗卫生设施和条件不断改善,大力推行社区健康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城市初保目标(10分)。
十一、人口环境(“一票否决制”)
坚决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推行晚育,做到少生、优生、优育,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完成上级当年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与计生手术任务,流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证率、验证率和发证率平均达到90%以上,综合节育率达到80%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形成规范,基本达到计划生育模范区的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