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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12期(总第1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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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8-06-30 【字体:

深府[1998]1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治理环境脏乱差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治理环境脏乱差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今年四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净化水平,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和园林式、花园式城市,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立即行动起来,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治理环境“脏乱差”,经过五、六、七三个月认真扎实整治,消灭现有的200处卫生死角,争取在今年内基本消灭市区和各区中心城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市容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从根本上解决全市环境“脏乱差”问题,市容市貌有重大改善;完善责任制,全面实现覆盖式管理,确保长治久安。

  二、需要治理的主要问题

  根据调查,我市目前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多,特别是一些旧屋村、预留地、待建地、施工工地、工业区、山边、河边、特区一、二线及进出口岸、中小饮食门店等,“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

  (一)门店外扫垃圾和乱倒垃圾污染环境。

  目前,门店外扫垃圾和乱倒垃圾已经成为我市部分路段环境“脏乱差”的主要原因。许多门店业主环境卫生意识差,不按规定实行垃圾袋装化,店内店外无密闭的垃圾收集容器。有些门店虽实行了垃圾袋装化,但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而是随意将垃圾弃置在人行道上、树眼周围,或是塞在果皮箱中。店堂内地面上的垃圾,经常被扫出门了事。店内工作人员随手向外抛撒垃圾,或随意向门前道路泼洒污水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类似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南园路巴登街、华发南路、东园路、福星路、福华路、燕南路、水贝一路、水田二街、人民北路、宝岗路等地。

  (二)预留地和待建地缺乏管理,形成卫生死角。

  一些待建地和预留地,由于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杂草丛生,垃圾成堆,成为卫生死角。在春风路肉菜市场南边的一块待建地,地处市中心,却垃圾成堆,与周围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比。山姆会员店周围的预留地,杂草已长到比人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充斥其间,环境卫生极差。梅林市场旁边祠堂村的两块预留地堆满垃圾,几乎成了垃圾堆填场。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内由于预留地和待建地缺乏管理而形成的比较严重的卫生死角达20余处。

  (三)部分旧屋村和工业区硬件设施不配套,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较快,人口增长迅速,市区内许多未经改造的旧屋村和改变功能的工业区,其市政和环卫设施严重滞后,跟不上发展的需要,造成村内或区内行路难、排水难和垃圾收集运输难,环境卫生状况极差。加上部分管理单位对环境治理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造成环境卫生进一步恶化。在赤尾村、埔尾村、田面村、梅富村、草埔村、湖贝村、黄贝岭村等地,楼挨楼,户挨户,道路狭窄,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乱摆卖、乱张贴等“六乱”现象严重。工业区中也有类似情况,由于设施不配套,清扫不达标,管理力度不够,部分工业区卫生死角多,乱摆卖、乱张贴比比皆是。特别是梅林工业区和莲塘工业区,此类问题尤为严重。

  (四)特区一、二线及特区外部分公路和自然村的环境存在着“脏乱差”现象。

  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在省道、国道两边及山边、河边、城乡结合部、特区一、二线范围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造成较多的卫生死角。特区外的自然村大多数环卫设施不足,垃圾还处于随意堆放和自然焚烧状态,环境卫生水平较低。

  (五)部分垃圾收集点成为污染源。

  目前,我市的垃圾收集方式还不统一,垃圾收集点的设置五花八门,有直接用手推车当收集点的,有露天摆放垃圾桶的,有设敞开式垃圾池的,还有用箩筐装垃圾的。由于大部分垃圾收集点达不到卫生要求,没有实现硬底化、密闭化收集、无给排水设施,加上有的收集点管理不善,达不到日产日清的要求,使很多垃圾收集点成为卫生死角,市民意见很大。如文山居委会辖区内统建楼旁的露天垃圾池,池里池外都是垃圾,成了一个典型的卫生死角。科技园东区的垃圾点,16只垃圾桶露天摆放,桶内外弃物狼藉,苍蝇成群,臭气熏天,居民投诉不断。各个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也普遍存在着脏臭问题。

  (六)一些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人行道上建设半永久性设施,成为妨碍市民通行的路障。

  目前,我市有些岗亭缺乏合理规划,挤占人行道的现象比较突出,不仅妨碍了市民通行,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容景观。如福岗居委会在福田南路福华路口人行道上设置的小区文明办值班岗亭,从1996年下半年建成后就一直未使用,如今岗亭内尽是垃圾粪便,严重污染环境。再如南园街道办与埔尾村在南园路埔尾村口设置的治安岗亭,占用人行道,却经常无人值守。一些旧岗亭,虽然已拆除,但水泥基础还在,不仅影响市容,而且容易绊伤行人。还有一些单位未经许可檀自在城市道路架设广告牌或指路牌,影响市容,妨碍人车通行。

  (七)部分地段乱摆卖现象严重,造成环境污染。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整治乱摆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区大部分地段的乱摆卖现象得到控制。但近一段时间,在内街小巷,乱摆卖有死灰复燃的现象。

  (八)不少排档餐厅后院垃圾成堆,污水遍地,环境卫生极差。

  三、责任分工

  部分地段环境“脏乱差”不仅影响我市的整体形象,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一定要从为特区争光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治理环境“脏乱差”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来认真抓好。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等不靠不推诿,真抓实干,一抓到底。整治“脏乱差”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办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各单位红线范围内的卫生死角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清理。

  (二)市区、各区中心城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周边的卫生死角由市、区环卫部门负责清理。

  (三)市、区主要街道的乱摆卖、乱张贴由市、区城管监察队负责整治,乱摆卖产生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由市、区城管监察队负责清理。

  (四)向城市道路乱倒垃圾污水、乱扔废弃物的问题,由市、区城管监察队和市容监察队负责查处,查处不到的由市、区环卫部门负责清理。

  (五)内街内巷的卫生死角由各街道办事处督促各居委会组织清理。

  (六)旧屋村内的卫生死角和乱摆卖、乱张贴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清理和整治,并督促各股份公司出资兴建环卫设施,疏通排水管道,改造排水设施。

  (七)住宅小区内的卫生死角由住宅局督促物业管理部门清理。物业管理部门还应负责改造垃圾收集点,督促居民实行垃圾袋装,认真解决捡破烂者损坏垃圾袋、乱翻垃圾池的问题,并准时准点对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保证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八)工业区内的卫生死角由各区城管办督促工业区物业管理部门组织清理。

  (九)沿街门店外扫和乱倒垃圾由市城管办协调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同治理。

  (十)公路两边的卫生死角由公路局负责组织清理。

  (十一)公共绿地范围内的卫生死角由市绿化处和各区园林部门负责维护。

  (十二)肉菜市场周边的卫生死角和乱堆放、乱摆卖等,由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和整治。

  (十三)门店、餐厅红线内的卫生死角由卫生部门负责整治。

  (十四)预留地和待建地内的“脏乱差”,由规划国土局和业主负责组织清理或出资由清洁公司承包。

  (十五)建筑施工工地的“脏乱差”,由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治理。

  (十六)无主余泥渣土由市、区渣土管理部门负责清理;车辆带泥污染道路由市、区环卫部门负责整治。

  (十七)市政道路上的路障由市、区道桥管理部门负责整治。

  (十八)特区一、二线和各出入境口岸的“脏乱差”由市口岸办督促边检、特检部门认真解决。

  (十九)河边及防洪设施范围内的卫生死角由水务局负责组织清理。

  (二十)山边、塘边的卫生死角由各区城管办督促辖区有关责任单位清理。

  (二十一)特区外各自然村的环境“脏乱差”由各镇城管办督促村委会解决。

  四、保障措施

  治理环境“脏乱差”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得力、工作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治理环境“脏乱差”领导小组:

  组  长:王炬(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玉堂(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发祥(市城管办主任)

  成  员:汤锦森(罗湖区区长)

  谢百泉(福田区区长)

  何初本(南山区区长)

  黄志光(宝安区区长)

  王新建(龙岗区区长)

  吕锐锋(盐田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发祥(市城管办主任)

  副主任:黄福泉(市城管办副主任)

  成  员:秦永安(市城管办综合管理处处长)

  王德金(市城管办市政处处长)

  何伟香(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冯南贵(市爱卫办主任)

  陈文辉(市道桥管理处主任)

  刘春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蔡伟强(罗湖区城管办主任)

  刘向东(福田区城管办主任)

  许金杏(南山区城管办主任)

  张定雄(宝安区城管办主任)

  巫秋金(龙岗区城管办主任)

  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

  1、市、区、街(镇)环卫部门要把治理环境“脏乱差”作为中心任务来抓,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管理,对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发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要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市区主、次干道的保洁时间要延长到晚上11时,居委会负责的门店清扫保洁要与环卫所同步,确保管理范围内从早到晚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2、市、区城管监察队要认真落实“定人员、定时间、定路段、定职责”的“四定”工作制度,实行定点把守,徒步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由城管、巡警、交警、工商、运输、规划国土、建设、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负责解决整治“脏乱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抓好硬件设施建设。预留地和待建地环境的“脏乱差”,由责任单位清理后加设围墙或进行简易绿化;黄土裸露的边角地段的卫生死角清理后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底铺装;施工工地要杜绝乱搭建、乱堆放,出入口必须实行硬底化;坚决取缔主、次干道边的垃圾桶点;坚决取缔敞开式的垃圾屋和垃圾池:严禁用箩筐等非封闭式容器装运垃圾。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评比

  市、区、街(镇)要组织对各责任单位治理环境“脏乱差”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区、街(镇)每月以暗检和随机抽检的方式检查1〜2次,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并将评比结果记入“安全文明小区”和“鹏城环卫杯”的评比成绩;记入创建“卫生镇”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企事业单位的依据之一;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将评比成绩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监督及检查评比方案附后。

  (四)加强宣传发动,加大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

  要向市民和游客广泛印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资料,市、区公共场所要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语。各区安排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清理“脏乱差”的义务劳动,并形成制度。各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要经常组织团员青年和中小学生上街宣传,开展清理“脏乱差”行动。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版或专栏,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报道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影响较大的卫生死角及责任单位进行新闻曝光,同时追踪报道治理情况。对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领导,要通过电视、报纸公开亮相。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五)保障必要的治理经费

  1、市区内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死角及暴露垃圾的清理费用,由市环卫处提出意见,市城管办负责解决。

  2、对环境“脏乱差”的旧屋村、工业区,由股份公司负责安排经费进行治理。

  3、其余地方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由管理单位或业主出资清理。

  4、南山、宝安、龙岗、盐田区治理环境“脏乱差”的经费由各区政府负责解决。

附件:

关于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的监督及检查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特制定如下监督及检查评比办法:

  一、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监督和检查全市范围内各责任单位治理环境“脏乱差”,特别是消灭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的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区内旧屋村街道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污水,无乱摆卖、乱张贴,无乱挂晒、乱堆放,垃圾定时定点清运,无蚊蝇滋生地,无乱倒余泥渣土。

  (二)待建地、预留地、施工工地、特区一、二线、城乡结合部、肉菜市场周边、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场所、山边、河边、塘边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无乱摆卖、乱张贴、乱堆放、乱挂晒。

  (三)工业区内无暴露垃圾、污水污垢,无乱摆卖、乱张贴、乱挂晒,无乱堆放的杂物和余泥渣土,待建地和施工工地无卫生死角,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四)单位、门店房前屋后无污水污垢,出屋垃圾袋装化,红线内无乱堆放商品或建筑材料等。

  (五)特区外镇、自然村的垃圾定时定点清运,门店及住户门前屋后无卫生死角,街道无乱堆放余泥渣土,沿街两旁无乱挂晒,排水沟渠全部密闭,路面无明显的泥土沙石。

  二、监督和检查方法

  (一)分三级进行监督和检查。

  1、市以区为监督检查对象,重点监督检查市区和各区中心城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场所、预留地、待建地、建筑工地、肉菜市场周边、特区一、二线、山边、河边、塘边等地段的环境卫生状况;

  2、区以街道办事处(镇)为监督检查对象,特区内重点监督检查旧屋村和工业区,特区外重点监督检查各镇政府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状况;

  3、街道办事处(镇)重点监督检查单位、门店和自然村的环境卫生状况。

  (二)市、区、街(镇)要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组织专人经常巡察,明查暗访,发现脏乱差问题记录在案,及时跟踪督促治理,并将平时查访的情况按检查标准评分,以40%的比例记入例行检查的评分成绩。

  (三)各级每月分别进行1〜2次例行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以暗查和随时抽查为主,每年分别进行一次评比。

  (四)各级检查组由本级城管办牵头,邀请本级党政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参加检查。

  三、奖惩措施

  (一)市、区、街(镇)每年年终根据各受检单位全年的平均得分,评出环境卫生优秀单位、环境卫生合格单位和环境卫生不合格单位。69分以下为不合格,70〜89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二)各级评出的环境卫生优秀单位和合格单位,授予“环境卫生优秀单位”或“环境卫生合格单位”称号,颁发奖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扬。

  (三)各级要将每年检查评比成绩通报给建设安全文明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鹏城环卫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镇”评选部门,作为这些评选的依据之一。

  (四)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新闻曝光,并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通报,建议不得将该单位评为当年先进单位,其主要责任人不得评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对机关事业单位,建议其主要领导人当年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旧屋村卫生检查评分标准(一)

序号

检查评分项目

标准

分数

扣分标准

扣除

分数

实际

得分

1

通道及绿地无垃圾杂物

20

每发现1处扣1分



2

房前屋后无明显的污水污垢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3

沿街无乱挂晒、乱堆放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4

垃圾定时定点清运日产日清

20

每发现1处扣2分



5

村内无乱堆乱倒的建筑余泥渣土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6

排水畅通、无明沟明渠

15

每发现1处扣1分



7

无乱摆卖乱张贴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合计

100




主要公共场所及重点地段检查评分标准(二)

序号

检查评分项目

标准

分数

扣分标准

扣除

分数

实际

得分

1

待建地、预留地、施工工地无卫生死角

25

每发现1处扣2分



2

山边、塘边、河边无卫生死角

10

每发现1处扣3分



3

特区一、二线无卫生死角

10

每发现1处扣2分



4

肉菜市场周边无卫生死角及乱摆卖

10

每发现1处扣2分



5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30

每发现1处扣3分



6

公园和绿化带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15

每发现1处扣3分



合计

100




工业区检查评分标准(三)

序号

检查评分项目

标准

分数

扣分标准

扣除

分数

实际

得分

1

路面无暴露垃圾污水污垢

15

每发现1处扣1分



2

垃圾定时定点清运日产日清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3

无乱摆卖

10

每发现1处扣2分



4

无乱张贴、乱挂晒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5

无乱堆放的商品杂物和余泥渣土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6

绿化带无垃圾杂物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7

待建地、施工工地无卫生死角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8

排水设施完好、无明沟明井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门店检查评分标准(四)

序号

检查评分项目

标准

分数

扣分标准

扣除

分数

实际

得分

1

门前、屋后无污水污垢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2

门前、屋后无暴露垃圾

20

每发现1处扣2分



3

出屋垃圾袋装化

15

每发现1处扣1分



4

门前、屋后无乱挂晒、乱张贴

15

每发现1处扣1分



5

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不乱倒乱扫

20

每发现1处扣5分



6

红线内无乱堆放商品、建筑材料

20

每发现1处扣3分



合计

100




特区外镇、自然村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及办法(五)

序号

检查评分项目

标准

分数

扣分标准

扣除

分数

实际

得分

1

街道路面无成堆的垃圾杂物和污水

20

每发现1处扣1分



2

门店及住户门前屋后无卫生死角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3

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4

街道无堆放的余泥渣土及其它物品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5

沿街两旁无乱挂晒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6

排水沟渠全部密闭

10

每发现1处扣1分



7

街道路面无明显的泥土沙石

15

每发现1处扣2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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