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年第11期(总第143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8年政府公报 > 1998年第11期(总第143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8-06-15 17:3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专项检查请示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8]56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专项检查请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8-06-15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关于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专项检查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专项检查的请示

市政府:

  为了维护行政纪律,促进行政机关以及广大公务员的廉洁,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本局1998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我们拟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行政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的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对全市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专项检查,保证公务员条例各项内容的进一步贯彻落实,造就一支优化、精干、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形成高效能的政府工作系统,为我市的第二次创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优质的行政服务。

  二、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公务员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公务员录用与考核情况

  主要检查各级在公务员录用与考核工作中是否按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内容和方法进行,有无违反规定,内定名额或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公务员资格等情况。

  (二)公务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主要检查各级公务员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第36条中规定的有关公务员纪律的情况,以及《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二至七章中规定公务员“六个不准”的情况,包括公务员违反纪律的处理情况。

  (三)公务员职务升降、任免的情况

  主要检查各级有无按照条例规定的职数、条件、权限、程序任免公务员和决定公务员职务的升降。

  (四)公务员交流、回避的情况

  主要检查公务员岗位轮换和执行回避制度的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由各单位领导组织动员和传达文件,讲清开展检查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以及本单位有关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做优秀公务员,创廉洁、文明、高效机关”的举措。

  (二)单位自查阶段

  各单位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开展自查。自查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各级公务员自身问题的检查。主要是公务员查自身在执行公务员条例和《廉政准则》,遵守公务员纪律方面的问题。二是单位领导班子问题的检查。主要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法,查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和《廉政准则》中的问题。自查应本着积极、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入手,把公务员队伍管理纳入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通过认真自查和整改,形成本单位“人人争当优秀公务员,创廉洁、文明、高效机关”的氛围。

  (三)重点检查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监察局、人事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务员条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同时表彰一批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单位。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开展此项检查作为促进机关正规化建设,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本单位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

  各单位特别是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做到领导、人员、时间、措施“四落实”,保证检查的各项内容实施到位。

  (三)要紧密联系实际

  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要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做到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自查要实事求是、扎扎实实;整改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要通过开展此项检查,切实解决本单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些实际问题,使机关作风有一个新的面貌,工作效率有新的提髙。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深圳市监察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