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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11期(总第1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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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8-06-15 15:34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情况大排查活动意见》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情况大排查活动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8-06-15 【字体:

各区,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企业: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情况大排查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情况大排查活动的意见

市委、市政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走综合治理的路子,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有较大好转,刑事案件连续三年下降,当前全市治安大局稳定,社会秩序良好。但是,由于我市所处的特殊区位,加之各区、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治安隐患还不少,治安形势仍然很严峻。思想稍有麻痹,工作稍一放松,刑事案件又会反弹回升。我们必须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巩固和发展良好的治安形势,实现高丽书记、子彬市长提出的“今年的治安要比去年有更大好转”的要求。为此,根据中央和省综治委关于今年在各地、市开展社会治安情况大排查活动的部署,市综治委拟于今年5、6月间在全市开展一次社会治安情况大排查活动。通过这次排查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治安状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存在问题,整治治安死角,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的责任感,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共同搞好社会治安。排查过程实际上也是广泛宣传发动千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过程。开展治安情况大排查是确保我市今年治安比去年有更大好转的重大举措,必须认真组织好、开展好,真正取得实效。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属于排查范围,重点是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业,尤其是宾馆酒店、集市商场、金融网点、工厂企业、歌舞厅、夜总会、住宅小区和外来人员聚居的出租屋等。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1、各种犯罪活动情况,包括刑事发案情况和“黄、赌、毒”活动情况;

  2、治安隐患,包括火灾隐患;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治安基层组织是否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等。

  二、排查标准和排查的基本单位

  (一)排查标准

  通过排查,将所排查单位的治安状况分为良好、一般、差三类。

  1、治安状况良好的标准是:领导重视治安工作,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实,近年没有发生重大案件,社会秩序良好;

  2、治安状况一般的标准是:领导对治安工作比较重视,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比较落实,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3‰,其中重大案件不超过1‰,但治安秩序还不够稳定;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治安状况差: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治安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措施不落实,治安隐患严重;

  (2)刑事案件发案率超过3‰,其中重大案件超过1‰,或发生重特大案件、恶性事故;

  (3)对不安定因素不及时排除,对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或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游行、聚众闹事或停工、停产、停课等问题;

  (4)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措施不落实,对“三无”人员乱搭建窝棚不制止、不清理,以致形成治安死角;

  (5)群众对治安问题意见较大,接受问卷调查的群众中,超过40%的人认为治安不好,没有安全感。

  (二)排查的基本单位

  排查中,各区以驻区单位和区属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农村的镇以村委会为基本单位;城区以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各行业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和机关大院、住宅小区、厂企、大中小学校为基本单位。

  三、排查时间、方法和步骤

  这次排查活动在5月至6月进行,时间两个月。

  排查采取听、看、问、评等方法,同时召开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力争做到全面准确了解治安情况,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评议,作出客观公正的分类。

  排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由各区、各部门指导所属各基层单位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其次,由各区综治办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参考近年的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安全文明小区检查验收等基本情况,对本区所有单位治安情况进行摸底排队;第三,总结评议,排出良好、一般、差三种情况的单位。好的单位推荐给市综治委进行表彰;治安情况一般的单位,由市或区综治办促其自行整改,做好工作;治安情况差的单位,由市或区综治办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半年内不整改或经整改而治安面貌没有改变的,由市、区综治委给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视情况追究有关治安责任人的责任。

  四、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排查活动的领导。此次排查活动由市综治委统一部署。市直各部门排查工作由市综治办组织实施,各区属单位排查工作由各区综治办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排查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区的排查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区综治办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可从公安、城管、工商、劳动、文化等部门抽人组成排查工作小组,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排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做好排查工作。

  (三)排查结束后,各区要于7月下旬向市综治办写出排查报告,由市综治办汇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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