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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7期(总第1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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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联合审批办公制度并设立办公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8-04-15 【字体:

深府[1998]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二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决定建立放活国有小企业联合审批办公制度,并相应设立放小联合审批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成立放活国有小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荣俊(副市长)

  副组长:汤燿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黑虎(市国资办主任)

  卓崇勋(市国资办副主任)

  放活国有小企业联合审批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协调、处理放开搞活小企业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黑虎同志兼任。

  二、放小联合审批办公室的基本任务

  (一)办理放活国有小企业的有关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加快放活国有小企业进度,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二)落实市政府“放小”有关政策。

  (三)协调解决“放小”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放小”工作展开。

  三、放小联合审批办公室的组成单位

  市国资办

  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

  市规划国土局

  市住宅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劳动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财政局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市外商投资局

  市投资管理公司

  市建设控股公司

  市商贸控股公司

  市产权交易所

  市公证处

  放活小企业审批的具体手续由上述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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