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8年政府公报 > 1998年第5期(总第137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8-03-15 10:53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8]47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
市政府: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目前,我市各级档案部门保管的档案资料已达10万多卷,这些档案全面反映了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记载了我们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是宝贵的信息资源。根据国家《档案法》及最近召开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现就1998年我市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尽快扭转市属机关档案管理落后局面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档案管理达标工作。但是,此项工作在我市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市属副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达标单位仅有23个,占总数的25%,离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地级市直属单位必须在近年内实现档案管理全部达标的目标差距较大,在全国、全省都处于落后地位。因此,我市应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在三年内实现市属副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全部达到省标(各单位的达标时间安排附后)。市属企业、驻深单位也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要求,积极组织档案达标工作。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更中档案的管理
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档案是国家所有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破产、兼并、转让等情况不断出现,妥善地处理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更中档案的流向和归属,是防止市属国有企业档案散失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市属破产企业和兼并企业档案的管理。这对维护我市档案的完整,查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都有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对历史档案和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
深圳市档案馆是我市综合性国家档案馆。为确保深圳发展历史面貌的完整性,充分反映深圳地方特色,市档案馆要丰富和优化馆藏档案内容。要在坚持按国家制度做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的同时,着力做好下列历史档案和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一是深圳建市以前的档案、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深圳及本市重大外事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手迹;二是反映深圳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文件和声像材料;三是各种类型知名人物的档案材料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记录材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按规定做好上述记录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四、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
国家《档案法》对县、乡镇级人民政府档案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在我市还有少数区没有设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大部分镇政府无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无专人管理的现象也为数不少。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将造成大量珍贵档案损毁和流失,后果严重。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内,区级人民政府应依法设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区属各镇政府应该尽快配备档案工作人员,以加强对档案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及业务指导工作;市属副局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依法建立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同时,应不断完善我市档案法规体系,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把我市档案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实行档案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我市建市时间短,单位新,档案工作人员变换频繁,使我市档案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档案法》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的规定和国家档案局的要求,我市应建立档案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保证档案工作人员素质符合国家的要求。此外,各单位应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档案干部,对国家规定档案专业人员应享受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予以解决。
六、力争我市档案馆今年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
国家档案局要求包括我市在内的全国47家省级、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档案馆必须在1998年内通过目标管理等级考评。我市档案馆近年来各项业务工作有较快的发展,但离国家一级档案馆标准的差距比较大,主要问题:一是档案馆机构设置不能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不符合考评标准的要求;二是馆库硬件配置、现代化管理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作为本市保管档案的基地和利用档案的中心,未获有关部门授予的相应称号;四是编制偏紧,影响业务工作。上述问题仅仅靠档案部门自身是难以完全解决的。市档案馆要通过国家一级档案馆的考评,需要市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标时间表(略)
深圳市档案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