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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1期(总第1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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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8-01-15 17:4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全面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纲要》的通知

文 号: 深发[1997]24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全面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纲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8-01-15 【字体: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一、二类企业:

  现将《深圳全面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全面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纲要

  一、深圳全面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内容

  深圳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越来越有效地发挥基础性作用,以十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深圳改革的经验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不少做法已在全国推广。

  十五大以后,全国改革开放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深圳要保持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先优势,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的形势,深圳需要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把握机遇,及时提出未来的改革目标,制定改革规划,以指导全市跨世纪的改革工作。

  根据十五大的精神,全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两个基本目标,一是到2000年,全国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到2010年,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过17年的探索,深圳已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提出以下目标:以现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为基础,再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管理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深圳全面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本内容是:

  (一)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基本经济制度和运行机制更趋完善和巩固。

  (二)国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系更加完善,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满生机活力,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迅速增值,在若干领域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以商品市场为基础、以要素市场为主体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达完备,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挥。形成连接香港、依托华南、服务全国的金融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和运输中心。

  (四)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调节机制趋于完善。以新型的收入分配制度作为深圳市实现经济的高效运行和共同富裕双重经济发展目标的制度基础。

  (五)社会共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项目齐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成熟。

  (六)自律、公正的社会经济监督、服务体系依法运行,形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

  (七)经济运行与国际惯例接轨,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充分发挥深圳的区位优势,逐步实现深港经济一体化。

  (八)建立具有跨世纪国际竞争力的教育、科技体制。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条件及城市环境条件。

  (九)形成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机构精干、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政府行为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完善,以间接管理为主、面向全社会的经济管理调控体系有效运作。

  (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规体系比较完备,形成完善的立法、执法运作机制和多元化的监督机制,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的法制化程度达到较高水平,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公正性、规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通过全面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初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到2000年深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近几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要完成上述目标,近几年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结合深圳的实际,我们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探索的精神,把握时机,因势利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适时推出下述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一)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1、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在城市煤气、自来水、公共交通等关系城市居民生活的公共设施领域,国有经济处于支配地位;在能源、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以及涉及深圳未来长远发展的重要产业,国有经济采取股份制形式,通过上市、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积极鼓励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相互参股、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2、对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力争“抓大放小”取得新的突破。打破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的限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鼓励和帮助大型企业之间、大型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强强合作”。要以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竞争力、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率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创名牌产品为核心,迅速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政府对大型企业集团的支持,不限于国有企业,要引进竞争机制,进行优胜劣汰,形成真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放活小企业,目标在于“活”,关键在于“放”。全市各部门、各资产经营公司和 各区、镇,都必须把放活国有小企业作为重要任务,千方百计在“放”字上进行大胆探索,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划转、归并的办法,代替“放小”中各项扎实细致的工作。

  3、鼓励所有企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最为有效的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继续探索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具体实现形式。对我市的镇、街道办事处、村办企业以及历史上形成的少数二轻、供销、建筑系统的集体企业,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经济。

  4、逐步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限制和歧视政策。制定鼓励、引导、发展私营经济的若干法规条例,提高我市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继续大力发展三资企业,逐步完善对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使我市三资企业发展有一个质的突破。

  5、政府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环境,淡化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和管理企业的概念,只要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壮大我市综合经济实力,不论企业的隶属关系,政府都要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各种所有制企业在投资立项、银行贷款、劳动用工、调工调干、公司上市、土地批租、进出口权、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有同样的政策。政府各部门要真正面向全行业管理。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力争两年内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工作。严格控制国有独资的形式和数量,除享有特许经营权和政府特殊补贴的国有独资公司之外,都要创造条件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竞争领域现有的独资公司要逐步改造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将绝对控股的国有企业逐步改造为参股企业,除少数大型企业外,尽量减少国有控股公司的数量。凡是新办的企业,在组建之时都必须实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推动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非国有制经济参股、控股我市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作股权比例限制,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都可以大胆实践,其中,特别鼓励国外大的公司来参股、改造深圳的国有企业。

  7、对已经改造为公司制的企业,要下决心依据《公司法》和深圳的实际情况,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上有所突破,使部分困难的国有企业尽快走出困境。要切实贯彻执行《公司法》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真正建立起企业内部科学的领导体制,有效的企业动力激励机制,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企业外部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企业发展的新产品开发机制和技术创新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8、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监管和运营体系,规范资产经营公司的运作。资产经营公司既要合法地行使“出资者”的权力,保证出资者到位,又要尊重下属控股、参股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要健全资产经营公司内部的动力机制和经营责任制,使其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完善公司内部的领导体制,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资产经营公司要解决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问题,提高融资、筹资、资金运作、资本经营的能力,逐步向财团组织形式发展。

  9、利用资本市场,贯彻“三个一批”的战略,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利用 深圳有60多家上市公司的有利条件,加快企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对市政府确立的32家大型企业集团,要进行跟踪考核,引进竞争机制,不搞终身制。

  10、采取员工持股、股份合作、公开拍卖、转让、兼并、租赁、破产清算等多种形式放活小企业。要落实好政府已确定的有关产权转让价格、债务担保、历史用地、员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政府要形成一套鼓励放活小企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放活小企业工作要在明年基本完成。

  (三)加快发展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11、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化的商品流通体系和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大力推广连锁经营,对传统商业进行更新改造,建成以大型购物中心为支柱,以连锁店、便利店、专业店为基础的现代化零售体系。积极推行代理制,推动我市批发商业向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商业流通体系,建立将发达的商业、运输业、邮电通讯企业有机结合起来的大型物流中心。

  12、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本市场建设力度,促进深圳资本市场的全面发育。

  ——积极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采取各种措施扩大股票市场的规模,巩固和提高深圳作为全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地位。加快市场组织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在深交所内建立有利于高科技风险投资的第二板股票交易市场;创造条件,建立柜台交易市场。

  ——加快债券市场发展步伐。积极创造条件推出更多的债券品种,扩大债券市场规模,营造更好的筹融资环境。

  ——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各类大型投资基金,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努力培育大型券商和大型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扶植深圳证券公司向投资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到深圳建立分支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并为其拓展金融业务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与此同时,要在进一步开拓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离岸金融市场、金银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等方面,推出新的改革措施。

  ——借鉴国际惯例发展产权市场,促进深圳企业与国内外企业之间的产权流动,通过优势互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充分利用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公司为主体的投资顾问机构以及资产、资信评估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服务组织,加紧引进和培训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形成一批运作规范、能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中介机构,扩大产权市场的规模,促进跨地域、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

  13、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和其他新型投融资方式,为深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筹集更多资金。放开竞争性领域和基础性投资领域,减少对各类资本包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限制,鼓励它们通过项目融资、BOT、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设,以少量国有资本带动并组织大量民间资本投资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14、努力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多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地区、部门管理的分割,克服引进人才的体制障碍,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加快各种人才市场的建设。

  ——大力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逐步由市场中介机构统一代理,将劳动力从单位所有制中解放出来。

  ——逐步改革劳动、人事部门对企业调工调干实行指标分配、行政审批的办法,实行宏观指导下的核准制,保证高素质劳动力的顺利进入。

  ——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加快企业高级 经理评荐中心的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高级经理人才市场。

  15、加强信息市场、信息化工程和信息网的建设。加紧引进和培训高素质的信息网络技术专门人才,大力普及信息技术的应用知识,迅速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要大力巩固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生产基地的优势和地位,加大力度开发信息产业,对信息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在投资、贷款上要给予支持,扶植深圳信息产业在技术手段、服务质量、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等方面赶超国际先进水平。信息化工程和信息网的建设,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地区、部门分割,做到互联互通、方便有效,提高信息产业为经济服务的水平。政府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协调力度,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市场。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6、转变政府职能,核心问题在于正确处理资源配置中行政手段和市场作用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一是要保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二是要切实强化政府的权威,有效地防止市场失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

  以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除重要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特种产品和项目的生产和经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少数商品的专营专卖、政府投资项目、少数指令性计划指标和进出口配额、少数重要商品的定价和服务性项目的收费标准等,由政府部门严格审批以外,大部分审批事项要逐步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以及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化管理方式。优化政府管理的内容和方法,需要保留的审批,要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加强监管。在保持政府对经济活动具有必要的、强有力的干预能力的同时,将政府管理的重点彻底转到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上来。

  17、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事业单位应与政府部门脱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技术性、辅助性、社会性、行业性、服务性的工作,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使事业单位走管理社会化、投资多元化、机构法人化的路子。其中,大部分事业单位逐步向企业化管理和中介组织管理模式转变。

  18、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现行管理办法,建立劳动与人事统一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业和商贸的统一管理。明确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功能、职责和义务,提高办事效率,使政府机构在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范。

  (五)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

  19、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人员、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合理拉开差距,并对有特殊贡献者奖励一定数量的红股或认股权。要认真总结和进一步规范技术和专利产品入股的具体办法,鼓励群体或个人的专利技术经过作价,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其他所有制类型企业中折价入股,按股分红。提高除劳动力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推行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实现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使劳动者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广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深圳经济发展。

  20、保障普通劳动者的合理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劳动集体合同谈判制度,确保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能够合理地体现劳动力的价值;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21、加强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合理调节收入差距。制订个人所得税规范性征收办法,建立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实行单位支付与个人收入双向申报;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抑制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保护合法收入;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实行电脑联网,加强税收征管。

  (六)扩大参保面,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2、积极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深圳户籍和蓝印户口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率,2000年达到95%,2005年达到98%;市区属企业劳务工参保率,2000年达到70%,2005年达到95%。

  23、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调整个人账户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以及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将养老金替代率调整到合理的水平。全面推行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由现行退休制度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的原则,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4、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确定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坚持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超限额按比例报销办法,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适当储备。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职工个人出资投保的商业性医疗保险。

  25、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基金经办与运营分离的原则,委托专门机构运营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机制,做到社会保险机构内部审计与市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相结合,对基金的使用和运营情况严格审计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26、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到2000年,全部实现市场价、微利价和成本价售房。实现住房由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的过渡,取得全部产权的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建立由房地产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供应体系,由政府住宅部门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建设的暂住人口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住房抵押贷款制度,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引导和支持住宅消费。

  27、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抓紧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健全社会保险执法监督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检查通报制度。加强社会保障机构的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社会保障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七)进一步健全社会经济监督服务组织

  28、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经济监督服务组织,根据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近几年应重点发展投资顾问公司、专业经纪公司、风险投资服务机构、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组织,为市场经济有序运作提供服务。

  29、对现有的社会经济监督服务组织进行改革、改制和改组,促进其规范化发展。要賦予行业协会必要的职能,使其成为政府调控市场、沟通企业的桥梁和纽带。社会经济监督组织要通过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进行改制,真正实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鼓励社会经济监督服务组织进行兼并、收购、重组,形成若干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型中介机构。

  30、加大对社会经济监督服务组织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和作用。社会经济监督服务组织要制订严格的执业准则和操作规程以及科学、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行业监督功能和稽查制度;加强政府对社会监督组织的监管,维护执业秩序。

  (八)加快教育、科技体制改革

  31、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新机制。建立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和使用人才的用人机制,实施人才再教育、再开发工程。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科技、教育与生产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关键性、基础性作用。全面培养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能够迎接21世纪科技发展挑战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

  32、全面建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科技管理体制,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有效运行机制,加强科研与生产、企业与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提高本地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广泛参与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协作,形成一批跨国经营的高新技术大型企业,建立技术交易和引进人才的有效机制,建立沟通国际、国内的科技情报网络,成为华南地区国际技术交易的中心市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

  (九)加大外开放力度,搞好深港经济合作

  33、发挥区位优势,加强深港经济合作。抓紧落实深港西部通道、铜鼓航道、皇岗一落马洲客运轨道接驳工程、盐田港二期工程、华南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强深港产业的合作与交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共同建设深港高新技术产业走廊,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深港在金融、商贸、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合作,积极开拓离岸金融业务,争取在香港成立离岸银行;加快完成深港两地支付与清算系统的衔接,扩大境外融资和利用外资的规模;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完善“72小时便利签证”措施,提高深港两地在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合作水平。继续加强深港在运行机制方面的衔接,使深圳的企业在经营机制方面向国际惯例靠拢,深港优势互补,逐步实现深港经济一体化。

  34、深化口岸体制改革,为深港两地交流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延长口岸通关时间,第一步先通关到零点,第二步创造条件实现24小时通关;完善口岸计算机查验网络和监管措施,继续简化口岸查验手续,进一步提高口岸管理与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单边验放即出放、进查的查验办法,使两地客、货流更加畅通。

  35、要加强保税区的建设,完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保税区人员、物资、资金往来的优势,重点吸引投资额大、技术含量高、税源大的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大力发展保税仓储和其他贸易服务业,吸引一批国外有实力的综合商社在保税区内开展商品展示和批发零售业务;进一步简化海关监管手续,加强企业自我管理,为保税区发展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36、发挥深圳境外企业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深业集团境外融资的功能,吸引国外金融资本积极参与我市或内地企业的资产重组。对驻外企业进行整顿,充分发挥驻外企业在境外的筹资功能和市场开拓功能,逐步在欧洲、非洲、美洲几大区建立深圳工业品销售中心,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37、进一步加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法规规章草案的来源渠道;继续加强经济立法,突出重点,加快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立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政府机关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市。

  38、强化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作用,完善行政监督同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举报、评议、质询制度,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和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39、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赔偿工作,全面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完成司法审批制度和律师、公证制度改革,全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规体系。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跨世纪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改革环境,为深圳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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