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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17期(总第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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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9-15 12:04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7]106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7-09-15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1998年度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做好公报的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传达政令的主要渠道,各区政府及其所属各单位要把宣传、学习、订阅公报当作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明年公报的征订发行工作。

  二、要求各区、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现职领导人手一份;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三资及私营企业积极订阅;个体工商户及各行业职工踊跃订阅。

  三、1998年度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仍为半月刊,全年24期共100元人民币(含邮费)。征订工作从10月上旬开始,可直接到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或市政府文件交换站办理征订手续。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订阅(开户银行、帐户见征订启事)。此外,南山辖区所属各单位可直接到区政府秘书科办理征订手续,宝安、龙岗两辖区所属各单位可直接到区政府机要科办理征订手续;具体征订办法详见征订启事。

  查询电话:2238676或2223211转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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