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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1997]17号
为更好地发挥市总商会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和深圳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现对市总商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商会改革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在发展市场经济、政府转变职能的新形势下,总商会应该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深圳经济与国际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要求总商会遵循国际惯例,加强与国际商会组织的联系,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外国的资金、技术、管理,把深圳的产品打出去,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圳市总商会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在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积极探索和试验改革之路。
(二)总商会改革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探索,大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会组织的成功经验,努力走出一条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中国特色和符合深圳实际情况的商会发展路子,更好地为特区建设服务。
二、总商会的地位和作用
(三)深圳市总商会的工作既要继承传统,又要积极创新。市总商会是代表和维护工商界合法利益的人民团体;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服务工商界的联合组织;是沟通海内外工商界的桥梁和纽带。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总商会要突出经济性、民间性的特点,建立健全的组织网络和灵活的运作机制。
(四)总商会要发挥如下作用:
参政议政作用: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思想工作。要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方式,参与经济特区工商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推荐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政协及其它组织,团结工商界人士为特区建设献计献策。
维护权益作用:宣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反映工商界的愿望和正确意见,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联系,通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来维护工商界的合法权益。
经济服务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办证服务、人才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等,解决企业的困难,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外交往作用:要充分利用民间渠道,加强与国内外各地工商贸易机构及国际组织的联系,积极组织经济贸易考察团,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组织或参与国际展览会,提供海内外各种经济信息,为工商界开拓海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协调指导作用:要根据工商政策和产业导向,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工商企业的发展,在规范行业竞争、加强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总商会的经济服务职能
(五)总商会定位要准确、职能要明确。凡是政府职能部门能办的事,总商会不应增设或成为中间层次。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避免条块分割,防止职能重叠或交叉,提高办事效率。
(六)总商会要体现经济性,强化经济服务职能。要协助政府管好非公有制企业,为会员及整个工商界提供各种优质服务。根据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总商会要突出以下服务职能:
维权服务:开展法律咨询、调解商事纠纷、受理工商投诉等,依法保护工商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商务服务:组织贸易参展团,参加国内外贸易展览会,提供经济信息,为深圳招商引资、推介深圳工业产品牵线搭桥;开展贸易代理、项目论证等商务服务工作。
咨询服务:加强对各地的经济研究,搜集各种经济资料,加强信息化建设,出版信息资料,为会员提供各项咨询服务。
办证服务: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为非公有制企业办理因私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会计证、质量证明等证明文件,为会员办理原产地证。
人才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职称评定、为会员单位培训人才、推荐人才。
其他惠及工商方面的服务。
四、总商会的组织机构
(七)总商会要体现民间性。除主要负责人由组织部门推荐外,其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要逐步向民间性转变。总商会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办企业。
(八)总商会实行会员制。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和正副会长,其组织章程按有关规定制定。
(九)为了充分发挥非驻会的副会长及理事和常务理事的作用,可由他们组成有关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就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十)按“一地一会”原则设立商会组织。市设总商会,区设区商会,区商会接受市总商会的指导。镇商会可进行企业家自办商会试验,实行民间管理,经费自筹,职员自聘,工资和福利由商会自主决定。
(十一)按“一业一会”的原则建立同业商会。工商界已加入总商会的行业协会可同时称同业商会,不再另立同业商会。同业商会为总商会的团体会员。
(十二)深圳市各类企业、工商业主、行业协会、工商社团,均可以个人、企业或团体会员加入总商会。
(十三)在条件成熟时,经市政府批准,总商会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办事处,或者派驻代表,做好对外联络工作。
五、抓好总商会的自身建设
(十四)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成员要顾全大局,互相团结、互相支持,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这是总商会发挥作用的关键。
(十五)建立有效的工作秩序和运行机制,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加强科学管理。
(十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提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工作,讲究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使商会工作做得更好。
六、加强对总商会工作的领导
(十七)总商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注意发挥总商会的作用,市政府研究有关工商政策和重大商务活动的常务会议,可请市总商会列席;市领导有关商务方面的外事活动,可请市总商会负责人参加。
(十八)要加强总商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总商会党组的作用。要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民营企业党委接受市总商会党组的指导。
(十九)总商会在市委统战部指导下,参与政治协商,在加强经济服务中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二十)总商会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履行经济服务职能。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总商会要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配合做好工作;政府部门要给予支持。
(二十一)总商会接受全国、省工商联(商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此同时,要加强与各区、镇商会的联系并对其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