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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14期(总第1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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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7-31 18:17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庆祝建军70周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7]84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庆祝建军70周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7-07-31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年的纪念日。为庆祝这一盛大节日,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隆重热烈、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庆祝建军70周年,深入进行双拥宣传教育

  在庆祝建军70周年活动中,要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军队建设的重要指示,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和各级党委、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关心爱护支持军队建设的生动事迹,宣传人民解放军在各个时期的丰功伟绩和在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人民军队无私奉献的精神。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人民解放军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对于促进国家的改革、稳定、发展和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表彰各条战线爱国拥军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爱国军的自觉性,在全社会造成尊重军人,关心与支持军队建设,为优抚对象做好事的良好风尚。

  二、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慰问工作

  市政府拟在前夕召开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各区、镇(街道办事处)也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好军政军民座谈会和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充分交流意见,加强联系,增进友谊,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各区要将慰问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中认真了解部队建设、生产和优抚对象生活等情况,积极主动地帮助部队和优抚对象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联欢活动,加深军民鱼水情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大力表彰先进,切实抓好双拥共建

  根据深圳驻军多和分散的特点,要大力宣传、及时表彰在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中的好人好事,认真检查基层双拥工作是否落实,重点抓好当前军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好军民之间出现的矛盾,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军地双方要本着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军民共建活动中,要把军民共建与加强当地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要认真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创造新经验,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双拥共建的水平。

  四、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央、省、市的有关优抚政策规定,对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军官配偶子女随迁、就业、入学、住房和军烈属、伤残军人及军队离休干部存在的实际生活困难,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保证各项优抚政策的全面落实,使子弟兵放心,使优抚对象满意。

  各单位在“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认认真真地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活动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自行解决。开展活动的情况,请于8月8日前报市双拥办公室。

  联系电话:5560845、589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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