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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1997-06-15 16:45
名 称:1996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状况年度公报”的规定,现将1996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综述
1996年,我市整体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一些环境质量指标有所好转。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Ⅱ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全市主要河流深圳河、洋涌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水质超过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近海大部分海域水质保持在良好水平:东部海域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一级标准,但局部近岸海域受到污染;西部海域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二级标准,个别指标超过国家海水水质二级标准。城市交通噪声平均值71.8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声学环境有所改善。
一、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气
1996年全市废气排放量506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6%。其中统计的1052家工业企业(镇以上企业,下同),共排放废气357亿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废气治理率98.6%。工业废气中,烟尘排放3661吨,比上年增加42.2%;二氧化硫排放量19474吨,比上年增加33.2%;工业粉尘排放量113吨,比上年下降8.1%。工艺尾气净化处理率94.4%,基本保持上年水平。
2、废水
1996年全市废水排放量约51794万吨,比上年增加12.8%。其中统计的1052家工业企业共排放废水3342万吨,比上年增加27.2%。工业废水处理率99.2%,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9.1%,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万元工业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5.6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2161吨,比上年增加20%。
城市污水处理率10.4%,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3、固体废物
1996年特区垃圾清运量84.89万吨,比上年增加10.4%,垃圾处理率近100%。
1052家工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0.11万吨,比上年增加20.5%,综合治理率100%。其中,综合利用量24.91万吨,综合利用率82.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6396吨,处置危险废物2835吨。
4、污染事故
1996年全市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质量
全市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1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3.1%,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小于20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50.0%,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小于60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2.3%,超过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小于50微克/立方米)。降尘年平均值6.43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15.7%,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降水pH值年平均值5.18,全年酸雨频率34.2%,与上年基本持平。酸雨量占全年总雨量的38.9%,比上年下降15.9个百分点。从各月情况看,4、5、8、9月酸雨频率较高。
2、水环境质量
我市主要饮用水源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等水库水质平均达标率96.8%,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特区河流上游水质较好,中、下游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水质较差,劣于国家地面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总氮,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
深圳河污染指数5.04,比上年下降0.46。
宝安、龙岗区河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其次是氨氮和总磷。河流水质超过地面水Ⅲ类标准。
洋涌河污染指数3.53,比上年上升1.00。
观澜河污染指数3.59,比上年上升0.53。
龙岗河污染指数3.07,比上年下降0.26。
坪山河污染指数1.57,比上年下降0.21。
东部近海海域水质三氮和石油类比上年升幅较大,说明已开始受到有机污染的威胁。西部海域水质总无机氮指标测值较高,与去年相比,西部海域主要污染物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水质略好于去年。
3、噪声环境质量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58分贝,达标率54.7%。其中:特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58分贝,达标率78.4%;宝安区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7分贝,达标率80.0%;龙岗区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9分贝,达标率43.3%。
在城市噪声源中,生活噪声占49.4%,交通噪声占32.2%,两者合计为 81.6%。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71.8分贝,达标率12.2%.其中:特区交通噪声平均值71.8分贝,达标率17%;宝安区中心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73.3分贝,达标率18.6%;龙岗区中心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70.5分贝,达标率52.60%。
三、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林业用地9050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73967公顷。森林覆盖率44.9%。当年造林面积3500公顷,义务植树162万株。
特区建成区绿化面积4454公顷,比上年增加67公顷,绿化覆盖率44.1%。
全市实有耕地面积5106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2.53%,比上年提高16.4%。其中年内新增耕地面积916.7公顷。当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国家、集体、建设和个人建房占用耕地面积150.1公顷。
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45.0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7.1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9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1.57%。
四、环境保护管理
1996年我市认真贯彻全国第四次、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努力开拓,积极进取,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发展。
我市召开了第四次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确定了“深圳市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1996-2000年)”。编制了“深圳市‘九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深圳市跨世纪绿色工程项目规划”。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
环境法制建设继续加强,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规定》、《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深圳市环保局制定和清理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制度》等17项规范性文件。环保执法工作从199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环境行政处罚告知、申辩制度,并对重大案件建立了听证制度;全年对331宗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其中21家严重违法行为责令停产整顿,对50宗拒不执行处罚的违法行为实行了强制执行。
加强对重点项目和新增污染源的审查和管理,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2493项。其中需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22项;需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385项。“三同时”环保项目总投资1.68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3.27%。
强化环境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开展以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为主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缔、关闭了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10家企业,限期治理20家企业,限期整改85家企业.对全市133家进口加工利用境外废物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了31家企业,关闭了21家违法经营企业。
加强与惠州和东莞等周边城市跨地域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强化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宏观协调和管理。对深圳水库11.3平方公里的一级保护区竖立界碑30.7公里,共竖界桩437个,法规告示牌31块;对流域内油污染和第三产业污染进行了整治,对196家工业污染源发放了排污许可证;沙湾排污泵站全年抽排污水610.80万立方米;在流域内开展了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试验工作。
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年监测污染源5660次,取得监测数据36032个。全市环境监理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征收排污费6166万元,其中安排环保补助资金4900万元。
环保信访工作设立了“局长接待日”,制定了24小时接收环保投诉制度,全年共处理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的2925宗群众环保投诉,并对市人大、市协的共16宗提案和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处理和答复。
《深圳市1991-1995年环境质量报告书》被国家环保局评为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获得了一等奖;《深圳经济特区电磁波辐射污染水平调查与研究》获广东省1996年环保科技进步三等奖;《印刷电路板行业氨蚀板液及酸性氣化铜蚀板废液中和沉淀后的再生利用》被列为深圳市首批十个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之一。
进一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的管理,对全市新增33家在深圳从事污染治理工程研 究、设计、治理、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的单位进行了资格认证。
重点组织进行了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洋垃圾”、水土流失、饮用水源保护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宣传报道,举办了以“我们的地球居住地、家园”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活动。举办了深圳市第三次环保学术交流会,评出优秀论文20篇。
举办了深圳一纽伦堡地区环保合作交流会,由王炬副市长与德国纽伦堡副市长签订了双方环保合作协议书。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大学合作,首次中标2项欧盟资助的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五、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市滨河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完成并通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罗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A段、B段曝气池、初沉池等建设项目完成。至1996年底,污水排海工程完成截污管(渠)36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和南山污水处理厂部分工程。
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完成3号垃圾焚烧炉的扩建并投入运行,日前我市垃圾焚烧处 理能力450吨/日。市下坪垃圾卫生填埋场首期工程已基本完工。
宝安观澜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平湖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埸地平整工作。宝安城区、龙岗中心城区垃圾处理填埋场规划、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
说明:本公报部分数据由市城管办、水务局、农业局、给排水工程指挥部、绿化委员会等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