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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11期(总第1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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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6-15 16:41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计生办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7]49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计生办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7-06-15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行“同富裕工程”与计划生育相结合。

  市“同富裕工程”自1995年8月开始实施以来,对我市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我市欠发达地区贫困根源是多方面的,其中人口过多、增长过快、素质偏低也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有许多欠发达的村,因集体经济收入少或根本无集体经济收入,不但计划生育的激励机制无法建立,就是制约机制的落实也不尽人意,致使该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计划生育率偏低,计划外二孩出生率偏高,多孩出生时有发生。欠发达地区的人口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不仅影响到全市计划生育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严重制约着全市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同富裕工程”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完全符合“同富裕工程”的宗旨,既有利于中央提出的实行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即由孤立地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也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各级政府在实施“同富裕工程”计划中,一定要与计划生育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实行“同富裕工程”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对实行“同富裕工程”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同富裕工程”工作责任制。各级“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中要增加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参加,共同研究部署“同富裕工程”的开展,必须明确,实行“同富裕工程”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有效控制欠发达地区人口的过快增长,促进本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是“同富裕工程”领导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目标。各级“同富裕工程”办公室和计生、民政、农业、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国办发[1997]5号文所规定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并结合本部门、本团体的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各级计生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制定帮扶计划,宝安、龙岗两区要落实各扶贫100户尚未脱贫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计划,福田、罗湖、南山三区也要有相应的帮扶到户的计划。同时要搞好协调,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考核、评估,努力促进“同富裕工程”与计划生育结合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措施。

  国办发[1997]5号文对建立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结合的利益导向机制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采取优先和优惠的政策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和本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措施,对已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户特别是双女户,在资金、技术、人员就业、生产生活、子女就读,医疗保健、养老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要保证实行计划生育户的年收入高于当地人均水平,让计划生育户先富起来。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计划生育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转变旧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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