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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11期(总第1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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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企业与欠发达地区对口扶持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7-06-15 【字体:

深办[1997]8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一、二类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与欠发达地区对口扶持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企业与欠发达地区对口扶持活动的意见

  为了使我市欠发达地区尽快脱贫致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同富裕工程”的决定的精神,现就如何做好企业与欠发达地区对口扶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扶持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组织动员市属和驻深企业与四个区的21个镇(办事处)结对子,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的对口扶持活动,主要任务是帮助对口扶持镇(办事处)的欠发达村(按深发[1996]13号文件所列名单)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同时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下属企业的对口扶持活动。

  开展对口扶持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企业可以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欠发达地区;可以在欠发达地区兴办原材料、零配件生产基地;可以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共同兴办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适宜当地发展的产业;可以招商引资,帮助欠发达地区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集体经济;还可以帮助欠发达地区集中发展工商业,办好同富裕工业区,等等。此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资金、物资、设备、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给欠发达地区以适当支援。

  二、组织领导

  1、由市属三个资产经营公司组织市属企业、驻深单位工委组织驻深企业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对口扶持活动。

  2、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对口扶持的企业要把“同富裕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扶好,扶出成效。

  3、市“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组织并负责联络工作。

  三、时间要求

  1、五月份动员并组织企业考察对口扶持镇(办事处)的现状、投资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商讨、洽谈合作事宜。

  2、五月份作出对口扶持的具体计划。

  3、争取今年内扶出成果,扶出效益。

  附:

  第一批30个企业对口扶持21个镇(办事处)的结对子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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