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7年政府公报 > 1997年第11期(总第119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7-06-15 16:27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的若干意见
文 号: 深发[1997]16号
主 题 词:
努力帮助贫困地区尽快实现脱贫致富,是贯彻邓小平同志走共同富裕道路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的力度,把我市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省内大埔、丰顺、五华、紫金等四个特困县的12的7户特困户,由市财政拨出专款,无偿捐赠给每个特困户1000元,共1249.7万元,会同省及当地政府拨出的扶贫资金一起,作为12497户特困户脱贫的启动资金,帮助这些特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对贵州省毕节、黔南两地(州)的18个特困、贫困县,由市财政拨出专款1450万元,按每个特困县100万元、贫困县50万元的标准,通过两地(州)无偿捐赠给这些县,用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或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的项目。
二、组织各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对口帮扶。由我市五个区、三个工委和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分别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和毕节地区的11个特困县,具体安排是:
福田区对口帮扶毕节地区赫章县;罗湖区对口帮扶黔南州长顺县;南山区对口帮扶毕节地区威宁县;宝安区对口帮扶毕节地区纳雍县;龙岗区对口帮扶黔南州罗甸县;市直机关工委对口帮扶毕节地区大方县;驻深工委对口帮扶毕节地区织金县;口岸工委对口帮扶黔南州独山县;市投资管理公司对口帮扶黔南州三都县;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对口帮扶黔南州平塘县;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对口帮扶黔南州荔波县。
原各区对口帮扶省内四个特困县安排不变。各区还可安排一些较富裕的镇、村对口帮扶一批特困乡、村。
三、对贵州省帮扶地区提供贴息贷款。由我市提供1亿元低息贷款给贵州省黔南州和毕节地区,用于扶持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造血”型项目。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会贴息50%。
四、组织市内企业与被帮扶地区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合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引导和组织深圳企业到特困县投资兴业、开发当地资源,并通过兼并、参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对当地老企业进行改造,必要时,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会可提供部分低息贷款给予支持,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五、继续帮助被帮扶地区培训干部。为贫困地区培训干部一直是我市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继续抓紧抓好.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会要继续拨出专款,为帮扶地区培训各类经济管理干部。1997年计划举办11期培训班,培训干部1060人。有关培训部门要与贫困地区认真协商组织好,帮助贫困地区干部增强改革开放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开展劳务合作。市劳动部门要主动与帮扶地区劳动部门联系,根据我市企业的实际需要,通过对口招工等形式,搞好劳务合作。市劳动部门对对口帮扶的贫困地区的劳务输出要作出专项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力争做到招工一人,带富一户。
七、经济合作基金会要选好项目,继续投放。要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考察,选好“造血”型和富民富县项目,并及时做好资金投放;对已到期的资金要做好催还回收工作。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回收,经济合作发展基金要从现行的贫困地区政府财政统借统还逐渐过渡到由银行统借统还。
八、继续与被帮扶地区开展“1+1”助学活动。各区和各单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继续到贫困地区兴办“希望小学”。要动员和组织全市干部职工积极参加“1+1”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失学儿童就学问题。
九、开展“深黔携手扶贫帮困”活动。为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对口扶持,拟在全市开展一次“深黔携手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为贵州对口扶持贫困地区群众捐献钱物,开展对口扶持。此项活动由经协办提出具体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十、市经济协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对口帮扶工作的检查和情况汇总。各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对口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和市经协办沟通,年终写出对口帮扶工作的专题总结报告,由市经协办汇总后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