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7年政府公报 > 1997年第10期(总第118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5-31 16:18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文 号:深府办[1997]57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几起重大、特大事故相继发生,为了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国务院于5月11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紧急会议。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吴邦国等领导传达了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三点重要指示:
一、坚决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必须服从于安全第一的原则,要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和因循自满的情绪。
二、认真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且坚决地贯彻执行,改变那种纪律松懈、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对于责任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从严处理,不然不重视。
三、提高政治警惕,严防政治破坏,各地政法部门要坚决打击,依法从严查处。
国务院总理李鹏也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作了重要指示。会上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灭事故隐患。5月12 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紧急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钟启权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中央和我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李子彬市长就如何加强我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市政府决定,从5月15日至6月10日在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5月15日至6月2日。
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
要求各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各镇(街道),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宝安、龙岗区政府检查辖区内的企业,罗湖、福田、南山区政府检查各自所属的企业。
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第二阶段:6月3日至6月10日。
6月3日至6日,由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由各区、工业区安全生产负责人带队相互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安排是:
6月3日-4日:龙岗检查宝安,罗湖检查南山,福田检查南油,华侨城检查蛇口。
6月5日-6日:宝安检查罗湖,南山检查龙岗,蛇口检查福田,南油检查华侨城。
6月9日至10日,由市领导带队,市直各有关部门参加,对各区、工业区和市属有关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
(一)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口岸等人口密集场所;
(二)油气库站、仓库、易燃易爆场所;
(三)运输行业、“三来一补”企业、乡镇企业等中小型企业;
(四)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公共及娱乐场所;
(五)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
三、检查要求
(一)各级政府领导、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坚决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不能走过场。要求企业自查率达到100%,各区组织检查镇(街道)所属企业的覆盖率要达到80%。
(二)各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各区、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定要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不准留尾巴;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安委会。
(三)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要与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安[1997]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安[1997]10号)两个文件的内容相结合,制定切实有效的检查计划。
(四)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主管局应将检查情况分两次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第一次上报时间为5月25日前,第二次上报时间为6月10日前。各区、各工业区相互检查的情况,由组织检查的区或工业区上报材料。
(五)此次检查情况将纳入市、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年度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