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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9期(总第1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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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清理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7-05-15 【字体:

深府办[1997]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审批行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深发[1997]3号和深发[1997]5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面调查清理市政府各部门的审批事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我市审批制度的改革做好基础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改革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德成同志任组长,市体改办主任张思平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办,负责调查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并将有关人员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于5月1日前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清理的范围与内容。本次调查清理的范围为政府各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核准事项和登记备案事项三类。调查清理的具体内容为:

  (一)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内容、审批理由和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

  (二)核准事项包括:核准内容、实行核准的理由、核准条件。

  (三)登记备案事项包括:登记备案内容、登记备案条件。

  各部门应根据上述范围和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报。对未填报的审批、核准或登记备案的事项,视为自动取消。填报材料应于5月20日前送交工作小组办公室。

  希望各部门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以顺利完成这项工作。

  联系人:王慧农                       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经济处

  地址:市政府二办小楼324室           电话:2223211-3126

  联系人:周子友                       单位:市体改办宏观调节处

  地址:市政府一办前楼201室           电话:222321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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