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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第4期(总第1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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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2-28 16:44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大检查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7]11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7-02-28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委、国家劳动部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结合我市1996年成人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的年审工作,定于1997年3月上旬起对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办学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服务社会,促进成人教育走上依法治教轨道。

  二、检查范围:已在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局注册的281家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

  三、检查的组织形式:市政府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江潭瑜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观光、市劳动局局长助理黄造基任副组长,市教育局成教处处长胡治丰、调研员陈植兴、副处长麦派枝和市劳动局培训处处长刘青、副处长武威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10个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各办学机构在广告(含简章)、招生、收费、颁发证书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法规。重点检查各机构办学条件、法人资格、教学质量、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年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检查的时间安排:

  1997年3月上旬,召开市、区教育局、劳动局、成教办有关领导会议,统一认识,落实检查组人员和车辆。

  1997年3月中旬,召开各办学机构负责人会议,布置大检查工作。

  1997年3月中旬至下旬,各办学机构进行自查,填好自查表,写出自查报告。

  1997年4月上旬至中旬,各检查组按分工分头进行检查。

  1997年4月下旬,召开检查组负责人会议,汇报检查情况,综合检查结果。

  1997年5月中旬,召开大检查总结大会,公布大检查和年审结果,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具体工作日程、各检查组名单及报表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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