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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1-31 15:57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1996年冬季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奖励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和音像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 号:深办发[1997]1号
主 题 词: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各资产经营公司,市属各一、二类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1996年冬季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奖励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和音像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1996年冬季扫黄打非工作方案
根据第八次全国“扫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广东省1996年冬季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今年冬季扫黄打非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市今年冬季扫黄打非工作,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区委、区政府和扫黄打非领导机构以及各有关部门要把今冬扫黄打非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有坚强的领导班子,有过硬的队伍,有周密的行动计划,有严格的检查评比;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和明确“守土有责”,认真解决好扫黄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阶段性目标
这次集中行动的阶段性目标是:有效地遏制和打击音像、电子出版物、书报刊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制黄、贩黄、传黄、盗版、走私、买卖版号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制作、传播非法数码激光视盘(v-cd)的活动,使出版物市场面貌进一步改观。
三、狠抓重点
(一)深挖地下光盘生产线。
此项工作以公安机关为主,工商、文化、海关、运输、交通、城管、知识产权办及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市公安局要成立强有力的办案小组,市扫黄打非办要加强协调、督促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奖励举报地下光盘生产线的有功人员,从重从快惩处从事地下光盘生产、涉及制黄贩黄、盗版、走私、投机倒把和非法出版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查获的地下光盘生产线坚决予以没收,其非法收入上缴国库。对违反规定批准引进光盘生产设备或明知有地下光盘生产线而不查处的主管部门和纵容、包庇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照党纪、政纪追究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管好出版、复制、印刷单位。
文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整顿违反规定屡出问题和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新闻出版单位。严格执行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禁止“买卖版号”的通知》精神,彻底清理出版社版号使用情况,对出卖书号、刊号、版号的出版单位,给予停业整顿、撤销出版单位登记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等处分。严格执行光盘厂复制委托书制度和来源识别码制度,进一步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驻厂监督员工作的检查、监督,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严格执行印刷业许可证制度。依法处罚为地下光盘生产线印制黄色、盗版招纸的印刷厂。坚决清除内外勾结、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工作人员,查处包庇、纵容甚至参与地下光盘生产线的违法犯罪活动,追究保护主义者的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
(三)全面整治音像、书报刊市场。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元旦、春节前后,全市要组织两次大规模的突击清查行动,扫荡非法出版物,并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凡销售、出租淫秽、反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书报刊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处以经济重罚,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销售、出租盗版、走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书报刊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吊销其证(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经营、提高质量”的原则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决定,尽快建立五个区的音像制品零售专营市场,罗湖、福田、南山区的三个音像零售市场力争在年底前开业,宝安、龙岗两个区的专营市场也要积极筹建。文化、工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重新登记、核发新证(照)工作.各区音像专营市场的管理部门,要组成专营市场管理办公室,派专人驻场监督管理,并要落实责任制和与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保证书。
要进一步管好音像制品出租、放映市场,严格执行验收加封、统一供片制度。严格实施书报刊出版物批发进场制度。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严禁卡拉0K厅房、歌舞厅房、中西酒楼厅房等场所放映音像制品故事片,严禁投影场放映激光视盘。坚决禁止经营有奖电子游戏机,违者一律按设赌论处。取缔各类场所的色情陪侍和演出市场的色情表演。
(四)查处大案要案。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着力打击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摧毁盗版、制黄、贩黄、走私网络。在集中行动中,要注意发现重大线索,一查到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活动的策划者、保护伞、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为首分子“四种人”,杜绝以罚代刑。从严适用财产刑,决不能让犯罪分子得到任何非法经济利益。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察,抓紧破案。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大要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从重从快判决。按省的要求,我市1995年的“12.21”案,务必在春节前结案;“11.25”案也要抓紧结案。同时,要大力配合全省查办的“7.9”专案结案工作,争取在此次行动中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
(五)管住运输渠道。
海关要严格进出口出版物及光盘生产设备、原材料的监管、检查,加强情报工作,堵塞运输口岸走私渠道,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民航、邮政、铁路部门要按照音像制品准运、准提制度,加强对托运、寄递音像制品的检查,严格凭市广播电视局开具的准运、准提证明,托运、寄递。交通部门要坚决堵塞公路运输漏洞,加强对货物配载市场和承运点驻场检查、巡查工作;交通检查站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堵截非法出版物特别是非法音像制品、书报刊运输工作做为当前交通稽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取缔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而经营的配载点。
(六)打击走私。
海关、边防、公安、工商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检查音像、电子出版物、书报刊等进出口出版物,及时查清走私音像、电子出版物、书报刊的进出境渠道,认真查处大案要案。文化部门要坚决打击放映走私电影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这次集中行动从今年12月中旬开始,到明年2月底结束。行动期间,全市性的突击行动由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常性的整顿和清理工作由各区自行组织落实。各区要把每周和每次突击清查行动情况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市扫黄打非办将到各区检查,同时,准备迎接省对我市冬季扫黄打非工作的验收和评估。
五、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的作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的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结合宣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和版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揭露淫秽、反动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危害性,反映社会各界盼望净化文化市场和环境的呼声,有计划地报道集中行动的情况。
六、切实解决各区文化稽查队人员编制、经费、技术装备问题
要切实解决文化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给各级执法队伍提供人员和装备等方面的保障。
深圳市奖励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和音像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暂行办法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非法光盘生产线等音像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凡署名书面举报、电话举报,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本市非法光盘生产线,经查证属实的,即为举报有功人员。
二、奖励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有功人员的奖励金,统一由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颁发。
对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的有功人员,按每条(含一条双头)非法光盘生产线3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两人以上举报同一非法光盘生产线的,按前款规定的奖励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未能协商一致的,由颁发机关予以裁决。实施奖励由接受举报的单位办理。
三、实施奖励的方式必须按举报人员的意愿办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及居住地址;违者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有功人员打击报复,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举报音像领域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给予重奖。
五、本办法由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文化局)2270258 2062801;(公安局)557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