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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7-01-15 15:38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1996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6]111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1996年是实施“九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年报统计工作,对于“九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深港两地经济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为了保质高效完成我市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年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当前的统计年报工作是各级统计部门的中心工作,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年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协调、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年报工作,妥善处理好统计年报与基本单位普查、农业普查及其他工作的关系,及时解决年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保证年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把质量关,确保统计年报数据的真实、可靠。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年报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建立年报资料的对比检查、逻辑审查和综合评估等制度,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奖罚分明。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年报工作的整体水平,要保障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强化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统计、财会、劳资、技术管理人员的通力配合,搞好年报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统计年报资料的时效和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把搞好统计年报工作与学习新的《统计法》及统计执法很好地结合起来进行,做到学法、知法、用法。要建立年报报表的审批、催报、查询及通报制度,积极开展对统计年报数字质量的检查,抓好迟报、缺报企业的整改,一级抓一级,使年报工作真正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