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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第1-24期(总第85-1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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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局关于1996年招调工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劳动局 信息提供日期:1996-05-17 【字体:

深劳[1996]63号

各区劳动局、各用工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1996年招调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劳[1996]43号),现将深圳市1996年招调工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招调工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均采用统一报名、笔试集中考试的办法。

  二、招调工考核不设单科补考,应知、应会(或专业知识、英语)两门合格者发给《招调工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工种还需加考安全操作规程,三项考核合格者发给《招调工考核合格证明》。该证明本年度有效。

  三、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工种)(见附表一)允许单科补考。考生可凭当年 (以本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内发出的应知和应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单科合格证》到应会考核地点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

  四、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考条件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人技术业务考核实施办法》(深府[1992]127号)规定执行。

  五、招调工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到市、区劳动局领取《深圳市招调工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名表》(见附表二)(略)。

  (二)、参加优先工种(专业)考核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市招调工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名表》到报名点报名。尚未有接收单位的参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市职业介绍中心领取《深圳市招调工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名表》,由职业介绍中心在单位意见栏上盖章后报名。

  (三)、参加控制工种(专业)考核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招调工审批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凭本人身份证和《深圳市招调工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名表》到报名点报名。

  (四)、参考人员到报名点交验身份证和报名表,报考特殊工种人员还须交验操作证,符合报名条件者由计算机摄像后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结束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到报名点查看成绩或通过查询电话 (16886686)查询,拟招调入考核合格后,还需报名参加综合知识培训考核。

  (六)、招调工参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综合知识培训合格证到报名点领取《招调工考核合格证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参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单科合格证》。

  六、考核时间和地点安排:

  本年度拟安排四次招调工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名及考核时间详见附表三。

  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地点为准。

  七、报名地点:

  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红桂路11号,原市劳动局办公楼)。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的再次报名需重新填写《深圳市招调工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报名表》,并由单位重新盖章。控制工种还需出示上一次考核的准考证。

  (二)、招调工考核同一参考人同一专业限制报考三次,计算机报名系统拒绝第四次报名。

  (三)、参考人如有冒名顶替或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经查实并录入计算机后,计算机报名系统将拒绝其再次报名,以取消当年考试资格。

  附表一

1996年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工种)目录

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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