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6年政府公报 > 1996年第1-24期(总第85-108期)
深府[1996]20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与施行,对于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保证行政处罚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处罚法的施行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其所确立的各项制度是对现行行政处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对规范立法活动和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市,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其意义和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政处罚法,要组织报纸、电视和广播电台专题宣传行政处罚法,形成学法、知法、守法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舆论与环境。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处罚法的内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从七月份开始分层次、分期组织下列学习培训活动:
(一)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法制局的法学专家来深圳给我市政府、各区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作一次关于行政处罚法与政府法制建设的讲座。
(二)举办局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聘请专家学者讲课,并对行政处罚法的一些主要问题专题研讨。
(三)举办我市处级干部行政处罚法学习班,通过学习,掌握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主要原则、制度和具体规定。
(四)有行政执法任务和职责的部门、单位要普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熟练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五)组织公司、企业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使他们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依法经营。
以上学习、培训工作由市法制局组织落实。
二、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据此,我市市政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因此,必须对市政府、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属于具体执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与特区法规、规章不抵触的,继续保留有效;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属于自行设立行政处罚权的应予废止。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完成,由市法制局牵头,从公安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运输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劳动局、卫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并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依法清理行政执法机构、整顿行政执法队伍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这一规定要高度重视,要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各类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清理。首先,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摸清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情况;其次,根据不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凡是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都要尽快予以纠正。同时,要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整顿,对行政执法队伍中政治、业务素质差,违法乱纪,不宜继续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要坚决调出执法队伍。市法制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培训和发证关。行政执法机构、队伍的清理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和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问题,市法制局和罗湖区政府要继续抓好试点,取得经验。
四、制定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配套措施
为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市法制局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抓紧起草需要制定配套措施。目前要制定的有:深圳市委托行政执法规定、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深圳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处罚申诉和检举办法、深圳市行政处罚罚没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处罚收据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处罚监督规定。这些配套措施起草后,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由市法制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实施行政处罚法所使用的一些重要文书格式。
五、建立权威、效率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政府法制机构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和效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要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以及行政处罚法其他各项制度的落实,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具体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施行。政府法制机构在新时期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行政处罚法实施后,还将全面承担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任务,有些部门的处罚听证工作也将由法制机构负责,另外有些行政处罚要由法制机构最终做出审查。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把加强法制工作真正提高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各区政府、市政府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均应设立法制机构。目前,有些执法部门还未设立法制机构,有些部门的法制机构,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对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以上涉及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机构以及职能转变等问题,由市法制局、人事局和市编办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综合调研,提出落实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加强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的工作。政府各法制机构要建立和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制度,要做好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的申诉和检举工作及行政处罚统计工作。要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确保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市法制局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对我市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后,凡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或需报市领导审批决定的行政处罚,要先送市法制局请专家咨询,由市法制局提出咨询意见后再报市政府审批。为监督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乱处罚,财政部门在向行政处罚单位发予罚没票据时,应先经过市法制局对该单位的处罚资格进行审查,财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发予。
各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本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告知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