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6年政府公报 > 1996年第1-24期(总第85-108期)
深府[1996]3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深圳市办理蓝印户口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办理蓝印户口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我市蓝印户口办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暂行规定》为依据,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我市“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政策,按照招调干部、工人“先市内、后市外”深圳经济 特区入户条件适当从严,宝安、龙岗两区适当放宽的原则,在我市建立暂住户口、蓝印户口、常住户口的人口管理体系,完善符合我市人口结构特点的户籍管理制度,使人口管理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为深圳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方法步骤
全市开展办理蓝印户口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做好准备。
(一)实行蓝印户口管理形式,是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市改革劳动、人事制度,稳定和吸引人才的一项重大举措。申办蓝印户口工作,关系到广大外来聘用人员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为做好申办蓝印户口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人事、劳动、计划部门参加的蓝印户口联审办公室(简称联审办)。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振芬(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曾映明(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蔡焕行(市劳动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李干明(市计划局人口处处长)
许东平(市公安局户证处处长)
联审办的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户证处。工作人员由各职能部门和计划单列单位派出。各区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二)联审办的工作职责:
1、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才需求情况汇总各部门的意见,提出每年办理蓝印户口和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计划指标建议,报市计划局列入人口年度计划。
2、对办理蓝印户口和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中遇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不断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
3、审批、管理按有形资产或实际投资额配给的蓝印户口指标。
4、协调蓝印户口审批工作,对办理蓝印户口和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5、管理和分配市政府从增容费划拨的日常办公经费。
(三)开展蓝印户口工作需增加人员编制的问题,由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量分别向市编委另行申报。
(四)办理蓝印户口工作全面铺开之前,市、区联审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流程、印制申请表格等材料、编印宣传资料、落实办公地点和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办理蓝印户口工作所需办公经费不另收取,从城市增容费中拨款,具体由市联审办根据各承办部门的工作量合理分配,作为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市、区财政部门对联审办急需的经费可先拨付,年终再按实际收取增容费的数额进行结算。联审办要加强对此项经费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钱,专款专用。
第二阶段,认真部署,搞好宣传培训工作。
(一)召开各区和市组织、人事、劳动、公安、计划、财政等部门及计划单列单位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蓝印户口办理工作,明确政策,统一做法?。
(二)市、区联审办要主动与有关新闻单位联系,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工具和宣传车、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及办理蓝印户口的条件、要求和程序,做到家喻户晓。
(三)在开展社会宣传的同时,市、区联屯办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和申办、受理蓝印户口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积极协助市、区劳动、人事部门做好本单位人员申办蓝印户口的宣传和组织指导工作,把好申请资料收集、审核关,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按时、按规定中报蓝印户口。
第三阶段,受理中请,审批入户。
(一)符合申请蓝印户口条件者,凡属被我市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一律由聘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集中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备齐有关证明材料,交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经审核合格者,由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根据申请人原来的干部、工人身份和聘用单位的市属、区属性质,按下列途径办理:
1、进入我市前原身份是干部的,报市、区人事部门受理;
2、进入我市前原身份是工人或在我市同用人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劳务工,报市、区劳动部门受理;
3、有人事调配权的计划单列单位的人员,由下属单位报计划单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受理。
4、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主、工商个体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备齐有关证明材料后,分别向市、区劳动部门或公安部门递交申请。
(二)市、区人事、劳动、公安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蓝印户口条件且手续完备者,将申请资料录入电脑储存管理。然后,按照市联审办确定的时间和市政府制定的《蓝印户口入户评分细则》,分别运用电脑对各自受理的申请进行评分排序,并将电脑软盘送市、区联审办汇总存查,由联审办按市政府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确定入户分数线。评分排序情况和批准入户名单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按有形资产或实际投资额取得蓝印户口指标并符合申请蓝印户口条件者,由市、区劳动、人事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受理后,凭联审办发给的蓝印户口指标本直接审批人蓝印户口,不参加评分排序。企业取得的蓝印户口指标可以跨年度使用。
凭纳税凭证申请蓝印户口的私营企业主或工商个体户经劳动、公安部门审批后直接办理入户手续,不参加评分排序。
(三)经批准人蓝印户口者,凭受理申请的人事、劳动、公安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财政增容费征收点缴纳城市增容费。蓝印户口的城市增容费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收取,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时,按迁入常住户口的城市增容费标准扣除在蓝印户口期间已缴纳的城市增容费后一次性缴纳完余额。随父母登记蓝印户口的未成年子女不需缴纳城市增容费。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城市增容费后,持受理部门的批准入户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蓝印户口手续,由公安部门发给蓝印户口簿和蓝印户口人员证,并列入日常管理。
(四)取得蓝印户口者,根据《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向市、区劳动、人事、公安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申请转为常住户口,申请获批准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口。
三、时间安排
我市本年度申办蓝印户口工作,从10月份开始全面铺开,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做好准备(1996年11月以前);
第二阶段,认真部署,搞好宣传培训工作(1996年10月至11月);
第三阶段,受理申请,审批入户(1996年12月至1997年2月)。
从明年开始,申办蓝印户口工作采取正常受理、定期联审的方法办理。每年5月份和10月份,由市、区联审办分别对各职能部门及计划单列单位日常受理的蓝印户口或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集中办理入户审批手续。
四、几点要求
(一)抓紧做好准备工作。我市经过布吉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对申办蓝印户口工作虽摸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暂行规定》,在全市全面铺开办理蓝印户口工作,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领导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把办理蓝印户口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市、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结合试点的经验,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培训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之前,首先要搞好内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使他们懂政策、懂业务、懂技术、会管理,为扎扎实实做好办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强配合,搞好协调。申办蓝印户口工作,不仅在社会上牵涉面广,也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大局为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蓝印户口的申办和管理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互相沟通、协商,涉及到有关政策性的问题,要提交联审办研究解决或上报市政府决定,确保办理蓝印户口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市、区联审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热情服务、文明办事,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已、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不准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总结经验,完善管理。集中申办蓝印户口工作结束以后,蓝印户口及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工作将成为人事、劳动和公安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长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联审办要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总结首次办理蓝印户口工作的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我市户籍制度革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