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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第24期(总第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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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5-12-31 15: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广“食堂接待制”的通知

文 号: 深办发[1995]54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广“食堂接待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5-12-31 【字体:

  (1995年12月13日)

各区,市属各公司,市属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

  宝安区龙华镇自1992年底开始,公务接待安排在镇府食堂用餐,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堂接待”制度。实行“食堂接待制”以来,该镇不仅接待费用大幅减少,而且受到客人的普遍赞扬。谢非同志在宝安区视察时,充分肯定了这种做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廉政建设,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食堂接待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全市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禁公款吃喝的有关规定,坚决刹住公务接待、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考察学习等活动中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

  二、现已建有内部食堂或餐厅的单位,公务接待要按照“吃饱吃好不浪费”的原

  则,一律安排客人在本单位内部食堂或餐厅就餐。用餐标准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上级前来视察和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前来考察学习的外地客人,接待用餐标准每人每餐20至50元;对前来检查工作或执行其它公务的本市各级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如需要,只安排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

  三、没有内部食堂或餐厅的单位,公务接待可参照上述标准在营业饭店、酒楼安排客人用餐,接待用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

  四、必要的礼节性交流和联谊活动的接待用餐,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饭堂或餐厅安排,可参照上述规定适当提高用餐标准,上浮幅度不超过30%。

  2、外事活动的接待用餐,原则上在本系统内部食堂或餐厅安排,用餐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外事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

  六、各单位不得借机单纯为接待活动建高标准的内部餐厅。

  附:龙华镇实行“食堂接待制”的调查

  龙华镇实行“食堂接待制”的调查

  宝安区龙华镇自1992年十大工程竣工后;到该镇参观考察的人日益增多,接待任务不断增加,为减少接待支出,加强管理,该镇镇委、镇政府实行在镇政府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并逐步形成了“食堂接待制”。

  一、“食堂接待制”的基本做法

  龙华镇实行“食堂接待制”,已经坚持三年多,其主要做法是:(一)统一思想认识。镇领导认为,用公款大吃大喝是一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腐败现象,必须从制度上采取切实措施进行限制。因此,该镇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刹住吃喝风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他们首先在镇委“一班人”中统一思想认识,然后分别在各种场合进行宣传发动;大讲吃喝风的危害性和反对吃喝风的重要意义,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在此基础上,由镇政府发文,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的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食堂,使全镇在公务活动中的接待用餐纳入统一管理。(二)实行统一的用餐标准。对来镇执行公务的客人,一般只供应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因礼节和特殊情况需要宴请的,根据客人情况分为三个档次: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50元以内,科级干部每人每餐40元以内,办事员每人每餐30元以内。(三)接待用餐由镇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制度办理。所有需要接待用餐的单位,包括镇委、镇政府领导,一般在就餐前2小时与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由镇政府办公室填写就餐卡、确定接待标准并通知食堂开餐。用餐后由陪同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结账。

  二、实行“食堂接待制”的主要经验

  龙华镇实行“食堂接待制”以来,客人普遍称赞这种接待方式好,吃得饱,不浪费时间,环境舒服又卫生清洁、其主要经验有四:(一)把“食堂接待”作为政府形象和廉政建设的窗口,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认真经营。镇委、镇政府于1992年底和1993年初两次发文,要求在全镇推行“食堂接待制”镇委、镇政府领导也多次在会议上强调,镇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接待用餐都要安排在镇政府食堂,实行统一管理。(二)在省时、可口、卫生、舒适等方面下功夫,保证客人吃饱、吃好,感到亲切、满意。该镇把开拓精神和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起来,积极搞好饭堂的配套服务。一是创造良好的用餐环境,让客人感到整洁、卫生、舒适;二是严格选择厨师,保证饭菜的质量不低于一般饭店、酒楼,有些菜式还达到相当的水平;三是精选菜式,让客人吃好、可口;四是认真做好服务,保证客人随到随吃,饭热菜香,节约时间。由于认真做好上述几方面的工作,尽管没安排客人上高档酒楼、吃高档饭菜,接待工作仍深受客人称赞。(三)镇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制度。实行“食堂接待制”后,镇领导始终坚持执行,不搞特殊化。书记、镇长接待的客人同样由办公室安排在食堂用餐。(四)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所有需要接待用餐的单位都由镇政府办公室协调后,统一安排,统一开出就餐卡。食堂只按照办公室开出的就餐接待卡开餐,既避免了混乱,又保证了接待标准的统一。

  三、实行“食堂接待制”的效果

  龙华镇实行“食堂接待制”至今,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公款吃喝风基本得到遏制,弘扬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二是接待费用大幅减少。实行“食堂接待制”前的1992年,该镇接待用餐的费用为110多万元。实行“食堂接待制”后,1993年该镇接待用餐的费用为68万多元,1994年为59万多元,今年到目前为止为48万多元。三是提高了党和政府在当地群众中的威信。四是让外地客人亲身感受到我市抓廉政建设的决心和行动,为我市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谢非同志赞赏这种做法,建议加以推广。

  市委办信息处调查组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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