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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5-12-31 14:56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号:深府[1995]310号
主 题 词:
(1995年12月2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和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调整<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对深圳市口岸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规定的函》(体改函生[1995]114号)的精神,现就我市成立市口岸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撤销深圳市口岸领导小组,成立深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口岸委)。
二、主要职责
深圳市口岸委是市政府领导下的,组织、指导、协调口岸体制改革、综合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口岸工作的指示、部署。
(二)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负责《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
(三)协调、处理深圳口岸、特区管理线上发生的罢驶和突发事件。
(四)监督、检查深圳口岸、特区管理线检查检验单位依法把关、按章施检、按规收费的情况。
(五)协调、处理深圳口岸、特区管理线各单位之间发生的矛盾。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成人员
主 任:李德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陈应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治文(市政府口岸办主任)
赵玉存(九龙海关关长)
谢孔平(武警深圳指挥部指挥长)
黄振芬(市公安局副局长)
委 员:潘景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观荣(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
王宗维(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张思平(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彭曙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郁万钧(市规划国土局总规划师)
王文贵(市运输局局长)
邹国华(市港务局局长)
魏锦魁(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贺方军(深圳动植物检疫局局长)
吴少军(深圳卫生检疫局局长)
魏兆群(深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局长)
敖道杰(深圳边防检查总站站长)
韩进保(皇岗边防检查站站长)
敬阳红(蛇口边防检查站政委)
刘穗生(盐田边防检查站站长)
徐金荣(机场边防检查站站长)
吴堪玉(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站长)
汪湘涛(交通部深圳水上安监局筹备负责人)
四、运作方式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口岸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国办发[1987]21号)所赋予的职责;同时,负责口岸委的日常工作。口岸委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决定口岸方面的有关工作事宜,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