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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5-10-31 11: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深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深发[1995]31号
主 题 词:
(1995年10月11日)
各区委、区政府,市属各企业,市属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
现将《深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有效控制我市人口增长。
深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人口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区委、区政府。
二、考评内容
(一)人口计划目标考核指标执行结果;
(二)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三)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规定的指标统计质量。
三、考评指标
(一)人口出生率控制指标;
(二)计划外多孩率控制指标;
(三)计划生育率指标。
四、考评步骤
考核评估工作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市统计局牵头,市计划局、市计生办、市公安局派人组成市人口考核办公室(设在市统计信息局),提出年度考核的抽样调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各区按照市确定的调查方案,由区计划局、统计局、计生委(办)、公安局共同组织调查,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抽样调查评估结果报市人口考核办公室。市人口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综合考评,并与市计生办共同提出受奖的先进单位、表扬单位和给予批评的单位名单,报市政府审批。
五、奖惩办法
对年度考核完成三项指标和考评内容要求的区,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发给奖杯和5万元奖金。对连续五年完成三项指标的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连续五年完成三项指标的区的区委书记、区长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区长,予以表彰并给予奖金奖励。对年度考核完成两项指标的区,由市政府通报批评,列入后进单位,重点管理。对仅完成一项指标的,由市政府给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三年被列入后进单位或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的区,要追究区委书记、区长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副区长的领导责任,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考评要求
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是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为人口考核办公室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确保评估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区组织抽样调查和上报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务必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虚报、瞒报的,要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奖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