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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第18期(总第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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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南大道农科中心至华侨城路段绿化问题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5-09-30 【字体:

深府办[1995]65号

  (1995年9月20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我市深南大道农科中心至华侨城路段近3公里绿化带,近一年无人管理养护,造成杂草丛生,垃圾废物遍地,使这条号称深圳经济特区门户的大动脉减色不少。为此,市领导曾多次提出批评,仍未改观见效。最近,市委办公厅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为切实改进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对该路段的绿化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全市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为把深圳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多作贡献。

  一、事情的经过

  农科中心至华侨城路段绿化工程是深南大道拓宽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市城建投资发展公司委托深圳建设银行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负责这一路段全部工程的施工管理。建行房地产公司将其中的绿化工程指定给市园林总公司承建,园林总公司派出下属梧桐山苗圃场、园林设计公司、莲花山花木园、园林建设公司、园林贸易公司等五个施工队进行施工,并将其中的一小部分(约400米)分包给市四建公司四处和广州花场。工程于1992年9月开始,原定1993年6月完成(实际上到1993年底才完工)。按市政府颁布的绿化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完工后应养护3-6个月,然后由市绿化管理部门验收、接管。1994年4月,市城管办绿化管理处对该段绿化工程进行了初验收,发现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补救处理。但是,直到1994年底,市城管办与有关工程承包单位一起进行正式验收时,仍发现工程存在树种残缺不全、部分地段绿化未到红线、绿化水管未装好、缺边界桩线等施工质量问题。为此,市城管办没予接收,并提出两个解决办法。一是由施工方处理合格后再行移交;二是由绿管处来处理遗留问题,但所需费用由施工方支付。经协商,绿管处、建行房地产公司和园林总公司均同意第二个办法,并共同核算出各项修补工程所需费用271万元,要求城建投资发展公司从欠付建行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款项中先支付。但城建投资发展公司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未予同意。今年初,园林总公司以该路段的养护期早已超过,而建行房地产公司应付他们的工程款尚未付清为由,停止了对该绿化段的养护。最近,经有关部门的再次协调,达成共识:9月上旬前由园林总公司派人对该路段的杂草、垃圾、废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城建投资发展公司落实垫付该路段绿化修补工程所需款项271万元给绿管处。园林总公司和城建投资发展公司已于9月10日前落实了上述意见。目前,市绿化管理部门接管了该路段,并开始对损坏的草坪和树种进行修整和补种;环卫部门也同时对该路段进行了清洁。

  二、应吸取的教训

  尽管这件事已有了较圆满的结局,但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一)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关,不能一包了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应提前介入,经常检查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问题不要等到最后验收时才发现问题,以致造成不应有的浪费。同时要精心选择合格的施工队伍,坚决杜绝层层转包,尤其是由一包二包发展到三包四包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顾全大局,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部门利益和纠纷影响工作。这次因纠纷造成上述绿化带近一年无人管理的教训是深刻的。今后,谁造成这类问题,就通报批评谁;对批评后仍不改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单位和有关领导采取行政纪律或经济手段进行处置。

  (三)从深层次看,要解决好工程预决算差距过大的问题。深南大道拓宽工程,预算1.8亿元,据市审计局等单位跟踪审计的结果是2.68亿元;农科中心至华侨城段绿化工程合同价860万元,决算价达到1041万元。在我市,这类情况时有发生。其结果,一是造成基建投资规模无法控制;二是造成结算双方的矛盾和严重的资金拖欠(这也是导致此次事件的矛盾焦点之一)。

  据反映,我市的城市建设中,不按设计施工和施工质量差的问题已屡见不鲜,绿化工程方面的问题仅是其中一种现象。长此下去,必然给我市的城市管理和维护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导致大量的经济损失。现在,我市罗芳立交桥、深南大道中心区的几座立交桥、滨河立交桥等处的绿化工程早已竣工,但都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致使绿化管理部门无法接收。希望各有关单位顾全大局,尽快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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