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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第15期(总第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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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1995-08-15 20:40

名 称:199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文 号:

主 题 词:

199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提供日期:1995-08-15 【字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将199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综述

  1994年,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我市整体环境质量虽然没有扭转继续下降的趋势,但仍然维持较好水平。其中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饮用水源水质符合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东部优良;西部符合规划功能要求;但河流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个别河段污染严重;城市噪声居高不下;水土流失严重。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出现的环境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大气环境

  我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6微克/立方米,保持低浓度水平,无超标测值,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小于20微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年日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小于10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3.6%,呈多年来持续上升的趋势,日均值超标率19.9%。浓度最高的区域是罗湖和福田的建成区。

  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1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153微克/立方米略有下降,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小于300微克/立方米),但有日均值超标,超标率8.5%。罗湖中心区是全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高的区域。

  降尘年平均值8.39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了11.4%,但仍超过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测值超标率45.8%。其中沙头角镇降尘量最大,年均值10.99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pH平均值5.02,低于酸雨临界值(pH=5.6),全年酸雨频率37.3%,比上年上升将近4个百分点,酸雨量占全年总雨量的58.0%,比上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

  1994年,全市统计的677家主要工业企业共排放废气3309271万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911吨,比上年减少41.8%;二氧化硫排放量12931吨,比上年增加151%;工业粉尘排放量473吨,比上年增加70.8%。工艺尾气达标率100%,上年为59.5%。汽车尾气达标率81.7%,上年为77.35%。

  我市酸雨来源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迁移;大气中氮氧化物浓度持续上升主要是逐年增加的大量机动车尾气污染所致;总悬浮颗粒物有日均值超标及降尘量略有超标是因为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发建设带来的植被破坏、裸土风蚀和基建扬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主要来自燃煤电厂。

  三、地面水环境

  1994年,我市各自然水体的地面水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值4.38毫克/升,比上年5.63毫克/升有好转。

  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平均达标率94.7%,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超标项目是总氮、总磷。

  我市河流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其中深圳河、布吉河有机污染最严重,河水发黑发臭,20项监测指标中有8项超过地面水V类标准。

  深圳河上游水量小,水质清洁,但中下游汇入香港新界及深圳罗湖、福田的大量污水,污染严重。其中污染最严重的上步码头断面的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氮和总磷的测值100%超标,氨氮、总磷最大测值超标倍数在19倍以上,高锰酸盐指数年平均值为17.5毫克/升。

  布吉河汇集了布吉镇及罗湖中心区的大量污水,氨氮、总氮、总磷最大值超标10倍以上,污染最严重的人民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平均值为13.9毫克/升。

  大沙河和西乡河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有机污染,按地面水V类标准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和氨氮,测值平均超标6倍以上。

  洋涌河、观澜河、龙岗河和坪山河根据规划功能按地面水Ⅲ类标准的要求,测值超标项目数分别有10项、11项、12项和5项,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氮和石油类。

  1994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1846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10.3%。全市统计的677家主要工业企业共排放工业废水2386万吨,比上年增加13.8%。其中,工业废水处理率98.1%,比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2.2%,比上年有所提高。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6.9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2334吨,比上年减少5.3%。

  我市地面水污染属生活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来自生活污水和垃圾,与人口迅速增加,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有关。

  四、近岸海域环境

  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一类标准。

  西部海域海水水质符合海域规划功能要求,部分海域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可溶性磷酸盐和氨氮是主要的污染物,除深圳河入海口之外,大部分西部近岸海域可溶性磷酸盐年平均值39.1微克/升,超过国家海水水质二类标准30%,无机氮年平均值为253.5微克/升。超过海水水质二类标准26.7%,其余各项指标均达标。

  深圳河入海口附近海水污染最严重,可溶性磷酸盐年平均值539.3微克/升,超过国家海水水质三类标准11倍。无机氮年平均值达8462微克/升,超过三类标准27倍,海水发黑发臭,污染物主要来自深港两地排入深圳河的大量污水。

  五、声环境

  1994年全市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为73.6分贝,超标3.6分贝,超标率为87.8%,噪声值高于70分贝的路段占总监测路段的86.4%,表明我市交通噪声污染相当严重。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为60.8分贝,超标率为45.3%,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

  六、固体废物

  1994年,特区内生活垃圾清运量63.4万吨。经无害化处理56.5万吨,简易处理6.9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2.4%。特区外的生活垃圾相当部分还没有及时清运,已清运的也没有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垃圾的乱倒、乱堆、腐烂、变质所构成的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我市地面水水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1.90万吨,综合治理率10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1.2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1.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0.69万吨,比上年增加56.5%。工业固体废物中南山区占81%,粉煤灰占47.1%,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在我市仍是个薄弱环节。

  1994年,市政府计划投资4100万元,建设我国第一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安全处置“8.5”爆炸事故危险废物1.6万立方米。

  七、生态环境:

  我市建成区绿化面积36.88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3.51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43.9%。我市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先进城市”,但市内已建成的绿化带和绿化隔离带时有被占用和蚕蚀现象发生。

  我市未建成区相当部分植被破坏,“抛荒”裸土,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河道淤积,河流、水库水质下降,大气降尘和总悬浮颗粒物增加。仅布吉河流域上游35.88平方公里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高达11.90平方公里,占该流域面积的33.17%,这主要是因为开发建设推平土地,破坏植被,又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造成的人为流失。

  说明:本公报部分数据由城管办、规划国土局、水务局、交通管理局等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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