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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5-07-15 17: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能源办公室关于加强燃油电厂建设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5]156号
主 题 词:
(1995年7月10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能源办公室《关于加强燃油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燃油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我市自办燃油电厂在过去的几年里,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多头审批的问题,导致了自办燃油电厂在一定程度上的盲目发展,尤其是随着全省及我市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省网及深圳市网的可供电力呈加速增长趋势,全省及我市的用电负荷增速大大减缓,系统电力供大于求,我市自办燃油电厂上网负荷受限,几家大的燃油电厂今年一季度亏损严重。根据这种情况,我办对全市各在建、拟建的燃油机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并作如下调整:
一、可续建的工程项目
(一)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3+5)万千瓦余热利用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已建成投产)。
(二)宝昌电力有限公司2×1.1186万千瓦柴油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已建成投产)。
(三)金岗电力有限公司1.5万千瓦余热利用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已建成投产)。
(四)深圳美视光电有限公司所属燃机B电厂17.03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新建工程项目(已建成投产)。
(五)协和电力有限公司2×2.29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搬迁工程(不增加容量)。
二、暂停建设工程项目
(一)ABB美视电力集团所属燃机B电厂17.03万千瓦燃机的余热利用汽轮发电机组工程。
(二)宝昌电力有限公司3×1.1186万千瓦柴油发电机组扩建工程。
暂停建设工程项目的重新开工,由市政府能源办公室视电网供电情况审查确定。
三、由于我市燃油小电厂装机容量占全市自建发电机组总容量的比重过高,致使电价水平偏高,因此,近10年主要是按规划抓紧建设好西部电力有限公司4×30万千瓦燃煤机组、前湾电力有限公司3×33.98万千瓦及东部电力有限公司8×33万千瓦燃天然气机组。今后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审批燃油发电机组项目,凡新建、扩建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均先报市政府能源办公室审核,待初审后按国家的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由市计划局上报国家计委及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深圳市政府能源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