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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5月23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1995年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陈锡桃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深圳市199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二届人大计划财经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实现1995年财政预算所提出的审议意见。市区两级政府要继续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实施《预算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控制支出,严格对基本建设资金的跟踪管理,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