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5年政府公报 > 1995年第10期(总第70期)
为了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广大职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创特区新优势中建功立业,市政府于1995年4月24日(深府[1995]108号)决定,对1993年以来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孔栋等48人深圳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王文琪等27人深圳市优秀经理(厂长)称号;授予于旭等150人深圳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授予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模范企业(单位)称号;授予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49个单位先进企业(单位)称号。市政府希望上述受表彰的人员和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市人民要向先进模范学习,学习他们敢创敢干、知难而进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克己奉公、高度负责的敬业意识,学习他们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为把深圳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而努力奋斗。
(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