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5年政府公报 > 1995年第10期(总第70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5-05-31 15:36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5]37号
主 题 词:
(1995年5月2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为提高市政府决策水平和会议质量,根据有关法规,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市政府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组成人员参加(非政府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议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召开,必要时由市长决定随时召开,根据情况也可以召开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市政府阶段性工作情况,决定和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通报国内外形势和重要情况,其它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副市长、政府秘书长参加。必要时通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主要负责同志不在,由在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一般在每周星期四的上午召开,必要时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随时召开。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讨论通过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决定、规章,讨论市政府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讨论重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其它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市长工作会议。凡属各副市长分管的工作,或市委、市政府已有原则规定,需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或协调解决的工作问题,由各副市长召集工作会议解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的工作,可共同召集工作会议解决。
四、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副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市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有重要事情及时召开。
市政府党组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重大情况,研究协调重大问题,讨论重要人事任免和奖惩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