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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第7期(总第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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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5-04-15 19:56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1995年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5]14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1995年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5-04-15 【字体:

  (1995年3月23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1995年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会议议定事项,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1995年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为了加强对我市文物工作的领导,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于1995年2月16日召开了调整后的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或代表)20余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容根主持了会议。

  会议在听取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994年我市文物工作汇报和1995年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当前文物工作存在和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取得了共识。

  一、进一步提高了对文物工作的认识。

  与会同志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历史文物的重要性。文物是人类创造的珍贵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遗产,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的价值,被称为文明的标志和民族的象征;文物又是历史的实物见证,物化了的革命传统,体现了民族传统和精神,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搞好文物工作,在保护好文物的原则下,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发挥文物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于促进和加强深圳两个文明建设,必将产生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会议指出,由于文物的历史价值是任何现代化手段都无法创造的,具有不可再生产性,一旦毁掉,便无法补救,因此文物工作是一项“上要对得起祖宗,下要对得起子孙后代”的严肃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重视和支持文物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好。当前,要特别处理好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使现代化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同步进行。

  二、一年来我市文物工作的主要成绩与存在问题。

  会议通过总结与回顾,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关怀与重视下,我市文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文物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日益完善。经市政府批准,调整了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加强了文物工作的领导;文管办正式挂牌办公,进一步理顺了文博管理体制;结合深圳实际,讨论制定了《1995-2010年文博事业发展规划》,草拟了《深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文管会及其日常办事机构文管办在我市文物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和管理方面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纪录档案和有保护机构或责任人)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全部36处测绘、资料和保护范围的初步划定工作;收回了位于罗湖区永新街34号的“叶挺东江游击指挥部旧址”归市文物部门管理;及时处理了“蔡屋围怀懦公祠”——周恩来同志早期革命活动旧址遭拆毁的问题;初步核定了本市第四批共13处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流迎领域的管理工作初见成效。理顺了市内三家文物商店的关系,发挥文物商店在文物市场的主导作用;先后举办了历代文物精品(境内购藏)展销会、古玩艺术品展销会、字画拍卖会;组建了“深圳中国文物鉴藏家联谊会”、“深圳市文化艺术品展览交易中心”;协助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打击文物走私,仅今年元月皇岗海关一起文物走私案,就查获走私文物1000余件。

  博物馆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全年举办各种展览45次,接待观众18万人次,其中国外贵宾60批650人。1994年征集文物760件,其中到青海、新疆地区征集彩陶249余件,商承祚教授家属捐赠私人收藏珍贵书画147件,不仅丰富了馆藏,而且向特色化迈进了一大步。反映深圳14年来考古成果的《深圳考古发现与研究》一书,已由文物出版社出版,还完成了《特区创业史》初稿,交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市文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不强,依法保护文物不力;文物经费不足;文物保护网络尚未建立;文物市场管理还比较薄弱;文物开发、利用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等。这些问题已引起会议的重视并拟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解决。

  三、明确了当前与今后要着力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会议通过认真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我市文物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建立文物保护网络。必须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市级宏观管理、区级纵向管理、镇村微观管理的格局,才能从根本上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在指导和协调全市文物工作方面要具有权威性;各区都要相应建立文管会和文管办(可在区文体局挂两个牌子),文管办机构不宜太大,人员素质要高,不能滥螳充数;镇、村也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各级文物保护机构,要负责上级文物管理部门下达的调查征集、保护管理、维护修缮、开发利用、藏品保管、宣传陈列等工作。希望各区政府给予重视,在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要成立深圳市文物鉴定组。尽快在深圳建立一个具也权威的、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文物鉴定机构,以解决缉私、馆藏、流散、入境文物的鉴定问题,改变我市文物外流的局面。尽快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外销火漆印权。文物鉴定组的组建起点要高,缺人可以招聘,请市人事部门大力支持,解决机构、编制问题。

  (三)做好海关缉私文物归流工作。深圳博物馆是我市八大文化设施之一。建馆七年来,经调拨、交换、发掘、征集,文物藏品不断增加,但数量仍不及内地一个县级博物馆。先进的设施与文物藏品的贫乏,形成了强烈反差。近年来海关缉私文物数以万计,是一笔十分珍贵的财富,对于丰富馆藏是个十分有利的条件,请海关给予支持,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将缉私文物移交给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市文物部门应尽快与海关方面联系,双方具体协商有关移交事宜。

  (四)文物工作要纳入法治轨道。为了早日使深圳文物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市文物部门已起草了《深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研讨。该条例争取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认真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这是国家文物局统一规定的硬任务。省里要求今年必须完成。划定文物保护范围是“四有”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文物部门已将划定的初步方案报市政府,请市规划国土局协助支持,争取今年完成已公布的我市36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的划定。各区文化、文物部门也要指定专人协同市文管会抓好“四有”工作。

  (六)抓好革命旧址的抢救性维修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修复工作要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起来,要根据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维修、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当前要重点抓好的两项抢救性工作是:我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挺东江游击指挥部因年久失修,经质检,已属危房,濒临倒塌,急待抢救修复;因基本建设而遭拆毁的蔡屋围怀懦公祠——周恩来同志革命活动旧址,也急待重新修建。请市计划局、市规划国土局、市财政局密切配合,给予支持,尽快落实文物修复、修建的立项、选址、设计、经费等有关问题。

  (七)做好申报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会议指出,认定、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一项非常慎重、严肃的工作。文物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在具备有关资料、照片、录像及专家鉴定组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中报审批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会议还强调,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文管会成员考察文物单位或重大文物发现,以便了解情况,使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为名符其实领导和管理深圳市文物工作的权威。

  会议最后决定从市政府办公厅、市规划国土局分别增补一名文管会成员,以便加强文管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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