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5年政府公报 > 1995年第6期(总第66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5-03-31 17:05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发[1995]7号
主 题 词:
(1995年3月10日)
各区委、区政府,市属各公司,市厲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
《深圳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按现代化要求搞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1994]69号),市委、市政府决定今明两年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的目标
动员全市人民,以贯彻省人民政府开展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南粤杯”、“岭南杯”达标竞赛为突破口,通过今明两年对我市环境的治理和改造,基本解决和有效控制目前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达到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持续高效健康发展,争取提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治理改造目标,到今年底,彻底扭转城镇“脏、乱、差”的状况,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有一个大的进步;到明年底,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为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具有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打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目前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市容卫生、供水排水、道路交通、开发建设、城乡绿化、防火抗灾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具体包括:防洪排涝、水源保护、污水治理、道路大修与维护、交通综合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卫生死角、城乡绿化美化、消防安全等16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市容卫生综合整治
1、环境“脏、乱、差”整治
进行大规模的卫生清洁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污水垃圾和蚊蝇孳生地;清理“三无”人员,彻底整治乱搭建、乱摆卖、乱张贴、乱停放,整顿市容店貌;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市容卫生责年制确保辖区内没有卫生死角灭蝇灭鼠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市容卫生等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加强餐饮业污染管理,整治群众投诉热点。大力开展创建文明住宅区活动,提高住宅区的卫生、绿化和安全管理水平,为市民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区区长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办、住宅局、建设局、工商局、环保局、规划国土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务局、运输局、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上半年,辖区内没有卫生死角,没有乱摆卖,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有提高。今年底,扭转城镇“脏、乱、差”的状况,市容卫生达到国家标准和省“两杯”达标竞赛的要求;1996年上半年,彻底扭转城镇“脏、乱、差”的局面,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有一个大的进步;1996年底,各项指标达到省综合治理的要求,确保如期达标。
2、城市垃圾处理
加速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焚烧3号炉建设,下坪垃圾填埋场建设,沙盐梅地区、南山、宝安中心城区垃圾处理场建设,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人:王发祥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盐田港建设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底前垃圾焚烧3号炉建设工程及下坪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全面动工,沙盐梅地区、南山、宝安的垃圾处理场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规划选点及设计方案。今年底前完成垃圾焚烧3号炉建设工程,下坪垃圾填埋场首期工程投入使用,沙盐梅地区、南山、宝安的垃圾填埋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厂)在今年底前完成工程的筹建阶段,并组织施工。1996年6月沙盐梅地区、南山、宝安的垃圾填埋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厂)争取完成工程的一半。1996年底沙盐梅地区、南山、宝安的垃圾填埋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厂)基本建成或在建。
3、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全面铺开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对工业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安全处置“8·5”爆炸废物及危险废物,防止污染环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杨荣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时间要求: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在今年上半年全面铺开;今年6月底前完成“8·5”爆炸废物安全处置工程。今年12月完成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转站和填埋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初步设计。1996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部分投入使用。
(二)供排水系统综合治理
1、防洪排涝
修改完善特区城市供水、防洪、排涝规划,加快对深圳河、福田河、布吉河、大沙河及水库排洪河的整治。尽快进行罗湖小区防洪工程等防洪设施的建设,通过两年的综合治理,特区城市的防洪排涝标准有所提高,基本上能解除人口密集区的洪水威胁。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人:梁明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局、各区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治理深圳河一期工程及罗湖小区防洪工程的罗湖防潮闸、罗雨泵站及部分排涝管网改造于今年3月底前动工,福田河和布吉河口900米清淤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底完成大沙河、福田河、笔架山河整治工程的规划论证,深圳水库排洪河工程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田面村3公里防洪墙,完成罗湖小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的防潮闸、防洪堤完成1/2,排涝泵站完成3/4,深圳河两个弯段3公里裁弯取直,河道开挖,堤岸护砌。1996年6月再完成深圳河治理工程的1/6,完成梦岗滞洪区东西堤的防洪墙建设,重点河段设防护网,排砂道沉砂池及金湖水库清库底和金湖、银湖水库加建闸门,罗湖小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基本完工,投入使用。1996年底完成笋岗滞洪区混凝土护砌、深圳水库排洪河工程,深圳河治理工程再完成1/6。
2、水源保护
理顺水源保护的关系,明确水源保护职责,加大水源保护执法力度,控制水源区开发建设,落实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合理解决水源区乡村经济出路。通过综合治理,基本控制水源污染的发展,稳定水源水质,并争取有所改善。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杨荣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水务局、城管办、规划国土局、公安局、东深供水局、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一季度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一套为期两年的综合治理方案,并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今年6月完成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养猪场、采石场、违章窝棚及垃圾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工作,确定西丽水库白芒、麻勘、大勘三村经济发展出路及深圳水库大望村、沙湾地区易地发展计划,并开始组织实施,控制水源区开发建设,完成木棉鸹开发区的土地分配工作,李朗河改道工程的可行性方案论证,沙湾排污工程投入使用。今年12月完成大望村、沙湾地区易地发展计划前期准备工作,东深流域一级水源保护区竖立界碑,水源保护区配备足够的垃圾中转运输设备,平湖镇、观澜镇污水处理厂开始动工建设,石岩镇排污工程、九围村排污工程基本建成投入使用。1996年6月完成易地发展计划的1/3,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1/3。1996年完成易地发展计划一半以上,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工程量60%以上,所有水源一级保护区竖立界碑。
3、城市水污染治理及控制
特区城区下水管网清理、改造;东门等两个市场排污排洪工程建设;加快罗芳污水处理厂和滨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排海工程的主体工程及沿途支管配套建设;布吉氧化塘投入使用;宝安中心城区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争取两年后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50%。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宋枝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局、城管办、工商局、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政府,布吉镇政府。
时间要求:罗芳污水处理厂今年3月完成征地拆迁,并开始动工建设,今年6月完成三通一平;完成滨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深南大道排水渠及污水排海干渠清疏及东门市场周围环境综合整治。今年12月滨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的一级处理设施开始投入使用,污水排海工程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及南油、科技工业园、南头第五工业区、华侨城等支管配套工程的建设,将支管接入排海管道,布吉氧化塘投入使用,宝安城区计划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完成规划设计,南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山中水处理厂完成工程的1/3,完成南山批发市场的配套工程,完成市区12条排水管道的改造、补建,完成水质净化厂、排水泵站设备检修。1996年6月南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山中水处理厂再各完成工程的1/3,对市区大型排水干渠全面清疏。1996年底污水排海工程、南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山中水处理厂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完成皇岗1+、2+、3+渠改造,完成水质净化厂、排水泵设备检修,宝安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总工程量的30%以上。
(三)道路交通治理
1、市区道路大修与改造
对市区道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对破损严重的路段进行大修或改造;通过两年集中治理,道路综合完好率要达到85%。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人:王发祥
时间要求:今年一季度拿出为期两年的工作计划。今年6月完成建设路等7条道路有关路段的大修改造,沿河路等17条道路路灯的大修改造。今年12月完成深南大道等10条道路有关路段的大修改造及排水检查井和雨水口的调整,皇岗路等8条道路路灯的大修改造,道路综合完好率达75%。1996年6月完成南园路等8条道路有关路段的大修改造及排水检查井和雨水口的调整,红岭路等4条道路路灯的大修改造。1996年12月完成东门路等6条道路有关路段的大修改造及排水检查井和雨水口的调整,对水贝工业区路灯进行改造并在市区增设高杆灯或半高杆灯18基,使道路综合完好率达85%。
2、交通综合治理
通过改造城区交通流量集中的主干道、恢复和扩建停车场、加快人行天桥建设等综合措施,集中治理交通堵塞,明显改观我市道路交通状况。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何景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市运输局、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办。
时间要求:今年一季度提山为期两年的工作方案,今年6月完成将红荔路、华强路的部分人行道改为铺沥青路面的自行车道、竖标志划线、安装隔离护栏、信号灯改造,完善全市交通标志,增加英文标识,增加笋岗仓库区内交通设施,设护栏、标志牌、划线等。今年12月完成新安装信号灯20个,新增闭路电视监控点16个,建立交通管理计算机网络,将全市路口信号灯纳入中央控制,新增4000个机动车停车位,翠竹路、田贝四路、怡景路的部分人行道改为铺沥青路面的自行车道,竖标志划线、安装隔离护栏,修建宝安路——深南路、人民南路——深南路、东门路——立新路、东门路——同乐路四座人行天桥。1996年继续抓好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使道路交通阻塞状况有明显改善。
3、汽车污染控制
全面推行汽车尾气的检测,加强汽车尾气的排放管制;特区城区禁鸣喇叭管制;交通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路段两旁建设必要的隔音设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何景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时间要求:今年上半年全面铺开汽车尾气的年检工作和禁鸣喇叭的管制大行动,使汽车废气排放和交通噪音明显下降,对交通噪声影响情况区进行全面调查,确定需建设隔音设施的路段,并作出详细的建设计划。今年12月完成皇岗路隔音墙建设的可行性论证,汽车尾气检测中心开始筹建。1996年继续抓好汽车尾气排放和交通噪音管制工作,使之达到部颁标准,完成皇岗路隔音墙建设,汽车尾气检测中心投入使用。 (四)开发建设综合治理
1、开发建设水土流失整治
整治土地开发水土流失,重点是布吉镇、龙华镇观澜镇及水源保护区。加强土地开发管制,落实土地开发过程的水土保护措施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控制和治理我市严重的水土流失。
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责任人:卢胜海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各区政府、市水务局、农业局。
时间要求:今年6月完成治理工作方案,并与土地开发单位签订防止水土流失合同,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土地开发,对现已开发的闲置土地完成25%的绿化任务。今年底之前实现50%以上已开发的闲置土地搞好绿化。1996年6月前完成全市已开发的闲置土地的绿化任务。
2、违章建筑清理
全面清理特区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控制乱搭乱建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责任人:卢胜海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各区政府、市城管办、公安局、工商局、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前完成工作方案,并组织拆除水源保护区、北环路、滨河西路(华强路口至福田立交)的违章建筑。今年底之前拆除笔架山、莲花山和国道、省道、深南大道两旁的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1996年6月前完成城区全部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1996年12月完成南山区全部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3、落实规划,恢复功能
按照城市规划,对特区土地和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严肃查处随意改变规划功能的行为。重点是停车场、城市绿地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限期恢复原使用功能。
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责任人:卢胜海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各区政府、城管办、建设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时间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并按职责分别开始组织实施。今年12月完成恢复原规划的停车场、城市绿地及市政设施用地的使用功能。
(五)城乡绿化美化
修改完善绿化规划,健全园林绿化法规,严格查处侵占绿地的违法行为,对全市的荒山全面进行绿化,防止泥石流滑坡和水土流失,继续抓好城区绿化,提高绿化管理水平,发展垂直绿化,美化城市景观,使全市的绿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荒山绿化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人:林伟雄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规划国土局、各区政府、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前完成30%的荒山绿化。今年底之前完成50%的荒山绿化。1996年6月前完成80%的荒山绿化。1996年12月前基本完成全部荒山绿化。
2、城市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人:王发祥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各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建设局。
时间要求:今年6月前修改完善城市绿化规划,制定深圳市园林管理条例,完善城区已建成道路两旁的绿化。今年底之前完成已建成的住宅区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抓好6个垂直绿化试点单位和深南大道、北环路及荔枝公园自动喷淋绿地的试点,抓好大沙河绿化带及凤凰山、马峦山郊野公园,七娘山风景区的申报规划工作,加速梧桐山风景区和莲花山公园的建设,恢复改变规划功能的城市绿地。1996年6月前完善福田八百米绿化带,初步建好大沙河绿化带,改造提高现有的绿化带。1996年底完成新建道路的绿化,笔架山公园初具规模,争取对外开放。
(六)防火抗灾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网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健全消防管理法规,加强楼宇防火安全设施管理,维护楼宇安全,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1、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何景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劳动局、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工商局、城管办、住宅局、环保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务局、运输局、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底前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市、区、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网络和各企业、各单位的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督,对全市楼宇防火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楼宇责令业主单位进行整改。今年12月底前完善有关消防法规,再次组织检查整顿阻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在建工程、仓库区、工业区和娱乐场所等,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明年在企业全面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的人员全部进行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执业资格。
2、防灾抗灾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人:各区区长。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水务局、建设局、地质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底前进一步健全防灾抗灾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措施。今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清理整顿建筑市场,严格禁止违章建筑,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和竣工没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危房、中小学校、改变功能的娱乐场所等,防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争取把水灾、火灾等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奖惩办法
为调动各区、各部门的积极性,确保环境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决定实行如下奖惩办法:
(一)奖惩对象:主要是奖惩各区人民政府及区长、主管副区长,各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及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奖惩原则:以表彰先进,奖励先进为主,对行动不积极,失职渎职,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奖惩办法按表扬与批评,物质奖励与通报批评,通令嘉奖、记功与警告处分,职务工资晋升和行政处分等四个档次执行。
(三)具体实施:1995年至1996年,全市将依据本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分解表)及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进行四次检查考核,1995年7月第一次考核,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给予表彰;未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给予限期整改和批评。1995年度第二次考核,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由市政府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对责任人给予物质奖励,未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1996年6月第三次考核,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令嘉奖,并对责任人记功一次;未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替告处分。1996年度第四次考核,全面完成市政府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的,并如期完成省政府“两杯”达标竞赛任务的,全市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并对责任人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没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不能按省政府“两杯”达标竞赛标准如期达标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达标。
四、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好环境综合治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反映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需要,是深圳人民精神面貌和道德水平的体现,也是实现广东省和我市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此,全市上下都要树立全局观念,面对目前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我们决不能熟视无睹,必须统一思想,全民动手,各方协作,统一行动,把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更好地组织协调各区、各部门的工作,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市长厉有为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容根,副市长李传芳,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理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安排、联络协调、检查督办、通报情况、实施奖惩,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完成。各区、各部门也应相应成立环境综合治理组织领导机构。确保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
(三)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的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承担的治理工作。要抓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级定量: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四)搞好资金保障。环境综合治理所需资金纳入市政府投资计划,计划、财政、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治理行动,做好资金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近两年的政府投资要及早作好安排,今年环境综合治理所需资金和贷款规模要优先给予保证。
(五)落实规划和土地。市规划国土局对小区规划的修编要及早予以安排,环境综合治理的工程项目要抓紧规划,土地的划定要给予保证,地价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给予优惠。
(六)健全管理法规。综合治理急需制订的法规、规章,要优先给予研究和列入立法计划,优先讨论批准,加以实施。
(七)加强监督检查。环境综合治理是造福深圳人民的一件大事和好事,为开展好这一活动,拟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检查验收和监督实施,确保各项治理任务按质按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