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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5-06-15 16:1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5]38号
主 题 词:
(1995年5月30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建计[1995]30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政公用设施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我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尽快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足够的普查工作人员,按照《深圳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我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采用条块结合的形式,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好普查工作,确保不缺块不漏项,不交叉重复。
四、各区、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必须在人力、物力上支持普查工作,普查经费原则上由各区、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负担,市普查办的普查经费由市财政局拨给专项费用。
五、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