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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第8期(总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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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4-08-30 10:07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深圳市中学民防知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4]71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深圳市中学民防知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4-08-30 【字体:

  (1994年8月1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民防“三防”知识教育是国防战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人防委、教委和广东省教育厅、人防办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民防委员会办公室拟订了《深圳市中学民防知识教育实施方案》。该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中学民防知识教育实施方案

  在中学开展防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民防“三防”知识教育,是国家人防委、国家教委依据《人民防空条例》作出的规定。根据广东省“三防”知识教育工作“八•五”规划和“九•五”部署,深圳市要在“八•五”末起步,1995年至1997年,用3年时间实现普及教育。为抓紧抓好我市“三防”知识教育工作,保证3年内达到既定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市处于核电应急的计划区,中学民防教育必须以核防护知识教育为重点,坚持“三防”教育与国防教育、政治教育和核安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在核电烟羽计划区范围内加大教育密度,加快教育进程,实行试点与普及并行、由局部到整体的工作步骤,把“三防”知识教育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正规的教学计划中,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通过“三防”教育,使学生掌握应知应会本领,能够在应急情况下实施自救和互救。

  二、教育范围和对象

  根据国家人防委、国家教委关于“三防”知识教育主要在城市市区和近郊中学开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确定:1994年至1995年上半年,在核应急烟羽区10公里范围内的龙岗区葵涌、大鹏、南澳等三镇中学开展,主要对象为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1995年下半年以后,在龙岗、罗湖、福田、南山、宝安各区内的市、区和镇属中学开展(包括职业中学、厂矿子弟中学和上述三镇中学),教育对象固定为初二年级学生。

  三、教育规划

  全市共有中学66所,按目前应接受教育的人数统计,全市应培学生人数为17909人。从工作起步到实现普及教育,规划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开始在龙岗区的葵涌、大鹏、南澳等三镇中学开展,共30个班,学生总人数1108人。

  第二阶段,1995年在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五区的9所重点中学试点,共53个班,学生总数2673人,占全市应培学生总数的15%;在此基础上,各区还应按不低于20%的比例,选择有条件的普通中学进行推广。

  第三阶段,1996年在试点推广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教育铺开面达到80%,在罗湖区和福田区基本实现普及。

  第四阶段,1997年实现全面普及。

  四、主要教育内容

  1、人民防空的任务和作用;

  2、核电基本知识;

  3、核事故及其应急救援;

  4、核辐射及其防护;

  5、核、化、生物武器的杀伤破坏作用及其防护;

  6、个人防护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

  7、简易个人防护器材的制作;

  8、“三防”动作综合演练;

  9、人民防空工程介绍。

  五、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成立市中学民防知识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学民防知识教育的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民防办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和副组长,区教育局、区民防办及深圳警备区、大亚湾核电站等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学校相应成立民防知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实施组织领导。

  (二)培训师资骨干。由市教育局抽调部分教师骨干,集中两至三天进行专业培训,各校可采取观摩教学等方式分散培训。鉴于第一年任务重,上述龙岗区三镇中学师资为物理、化学、体育四个专业的全部任课教师,共27人,拟在8月下旬集中2天时间组织培训。教员聘请核电专家、部队防化教员和教育系统专业人员担任。培训侧重三个方面:理论知识讲授、录像演示和动作演练(包括器材制作)。培训工作由市民防办负责组织,市、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进行安排、动员和协调。

  (三)把“三防”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市每年确定目标任务,下达各区;各区和学校可根据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在开课前,各校必须制定较完善的“三防”教育教学具体计划,并做到“四定”定计划、定任务、定课时、定教员。上述龙岗区三镇中学由区教育局统一教学安排,相对集中时间,要求三校基本同时开课,同步完成。

  (四)“三防”教育要结合学生特点,以丰富生动的内容和图文并茂的实物进行教学,增强直观教学效果和趣味性。学校所需的通用教学器材由学校挖掘现有设备潜力和自制一部分,专用器材、资料和课本由民防部门统一提供。每个学校应配备“三防”教育箱一套、“三防”教育挂图一幅、防毒面具和防毒衣两套、“三防”知识录像资料片一套,保证每个学生有一本课本、每个教师有一本核电知识辅导读本。

  (五)市、区教育局和民防办应组织力量到各校检查“三防”教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计划、课时安排以及教员教案。通过检查,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组织对中学民防知识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审。由市教育局和民防办共同拟定“三防”知识教育考核大纲和考试办法,全市统—执行。上述龙岗区三镇中学的考核标准由龙岗区教育局和区民防办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和民防办审定后执行。市、区教育局和民防办每年定期组织评比验收,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以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评选“三防”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市、区和学校三级展开,各级分别制定相应标准进行表彰、奖励,名额原则上按先进单位10〜20%、先进个人20〜30%的范围考虑。具体评选时可根据学校和人数的基数予以适当调整。学生的表彰、奖励由学校组织实施。

  各校考核工作完成后,统计下述资料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和民防办:

  1、学校开展“三防”教育的班次、学生人数;

  2、考试合格人数、优秀人数、合格率;

  3、“三防”教育的活动形式、效果;

  4、评比的优秀教师、优秀班级。

  上述龙岗区三镇中学评优按1所中学、10个先进个人(包括组织者和授课教师)考虑。

  六、基本要求

  1、“三防”知识教育应做到各级有布置、检查、总结和考评。

  2、“三防”教育课应结合其它学科知识进行专门讲授,不得由其它学科取、代。

  3、“三防”知识授课和活动原则上不挤占其它授课时间,另行安排。整个教育课为18课时,其中应保证授课不少于9课时,复习考试2课时,其它时间安排观看录像、实习和动作演练等。

  4、“三防”知识教育考核中,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分别计分,并按6:4比例综合评分。

  5、通过教育,要求学生掌握“一懂三会”即懂得核、化、生物武器的性能及其防护措施;会做防护动作,会制作简易防护器材,会利用地形、地物、人防工事进行防护和自救互救。

  市教育局、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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