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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第8期(总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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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募集教育发展基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4-08-30 【字体:

深府[1994]195号

  (1994年8月3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根据“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并结合今年隆重庆祝第十个教师节的同时,向全社会开展教育发展基金的募集活动。该基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奖教奖学。为保证教育发展基金的募集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这次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发展基金筹委会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厉有为同志任筹委会主任,李容根、李德成、王炬、胡政光、周长瑚、许扬同志任副主任。由教育、宣传、文化、公安、交管、体育、工、青、妇等部门及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络、宣传、公关、财务、安全保卫及接待等工作。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各区要相应成立募集教育发展基金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统一在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筹)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募集对象

  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干部、职工;各类企业及其员工;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宣传发动和募集活动

  (一)9月份为“教育宣传月”,各新闻单位要集中力量,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电视台、深圳电台设立捐款热线电话,及时公布社会捐款情况。

  教师节前,市内主要道路、公共广场、旅游景点以及各区、镇(办事处)和居委会辖区要悬挂庆祝教师节、募集教育发展基金的横幅标语(统一宣传标语附后)。

  (二)9月10日上午统一组织举行“教育基金百万行”活动。各机关、企业、工厂和学校都要认真组织队伍参加“百万行”市直单位和罗湖、福田两区由市统一组织中心会场,南山、宝安、龙岗设立分会场,分别由各区组织。主、分会场活动统一时间进行。

  (三)9月10日晚在市体育馆举行“希望之光”——庆祝第10个教师节暨募集教育发展基金大型文艺晚会。文艺晚会采取现场直播,并公布各单位及个人捐款数字。

  (四)各级党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带头募捐,同时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本单位的干部群众募集基金,把单位认捐和个人认捐结合起来。9月10日定为市教育发展基金筹款日,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在当天可以利用义演、义卖、义展等形式为基金筹款,并将所筹款项按规定交到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办公室或指定银行。

  (五)9月10日前,市、区有关部门分别召开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在深外商投资企业、驻深企业和市各类企业座谈会,宣传设立教育发展基金的意义,欢迎认捐。

  (六)教师节前后,教育发展基金的筹委会办公室在各主要街道设立募捐点,接受各界人士捐款。

  (七)捐资助学,功德无量。各单位及个人应以自愿、量力为原则,踊跃认捐。基金募集活动在市、区分别进行。市直单位和个人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负责,各单位将集体和个人捐款汇总后交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办公室,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也可直接交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办公室(办公地点:深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28340、2254250)或交到指定的银行。

  各区属单位、个人和该区外驻单位、个人捐款由各区募集教育发展基金领导小组负责代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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