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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4-05-31 10:58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安委会关于南山半岛各港区进行消防安全整改意见报告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4]94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单位:
市安委会《关于南山半岛各港区进行消防安全整改意见的报告》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南山半岛各港区进行消防安全整改意见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吸取“八•五”事故的教训,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局、运输局、港务局、贸发局、经发局、劳动局、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处、南山区城建局、区劳动局,蛇口工业区、中国深圳南海石油服务总公司、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市工业品集团公司、城市规划设计院等有关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南山半岛东角头、蛇口、赤湾、湾各港区油、气储罐库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专题研究,现就存在问题和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东角头港区现有1000吨和500吨级油品专用泊位各一个;专用危险品码头一座;陆上现有深圳市石油公司油库总容量3.8万M3,油罐距东角头港区规划住宅区最小净距70米,距港区库场最小净距64米。该港区新建一个总容量3300M3的液化气贮配站,气罐距东角头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港区库场红线仅12米。港区和油库对外通道狭窄。
赤湾和蛇口两港之间左炮台山下的油、气码头区和库区规模甚大,油库总容量7万M3、气库总容量4450M3。油、气码头4座(其中5000吨级2座;1500吨级2座)分别属赤湾壳牌公司、华英石油公司、招商石化公司和市煤气公司。油气库区位于扼守宽度仅300米的赤湾港区门口。在赤湾突堤和蛇口三突堤间仅700米宽的水域中,各种不同船舶和油气船舶交错混杂。由于水域狭小进出港的油轮须在后来建设的友联船厂修船码头港池内调头,而船舶修理中常有明火作业,曾发生过火警。各种船舶进港航道、友联船厂修船码头停泊区和港池及调头区挤于一起。赤湾港区3.5万吨级船舶进港航道距壳牌石油公司5000吨级油、气码头仅90米。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临时中转库距水边约20米,正在延伸扩大的蛇口三突堤和赤湾突堤还继续分别从南北向该区水域填筑,造成水域水流状态恶化。近两年中,已连续发生三起油船撞击油码头事故。一旦发生意外,将祸及整个西部港口及海上船舶安全。该区陆上通道紧张,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临时中转库,每五天左右有一条液化气船来卸液化气,前来运气的20多辆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常在一条仅6米宽的唯一通道上排成长龙。一旦发生事故,消防车无法进入库区施救。
妈湾港区0#泊位危险品码头及仓储区。目前乐意液体仓储公司、南油石化公司的化学危险品仓储区和油、气库区混杂相间。包括16大类有毒化学品在内的液体化学品库总容想:12400M3;液化气库容量4000M3;油库容量3.0万M3,这一库区,油、气及上千种化学危险品库相距间较近,若万一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南山热电厂油库总容量6.5万M3,油库区相距平南铁路线仅50米,库区内油罐外壁距自身红线的最小距离只有16米。
为了及时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南山半岛各区域的消防安全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东角头港区
(一)从长远考虑,市石油公司油库应搬出该区,同时废除该油码头,以确保港区及附近居民生活区的安全。
在油库未搬迁之前,必须严格控制3.8万M3的总容量,不得增容。周围居民住宅和港区的规划和建设一律服从油库,要确保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此项工作由南山区建设局、市港务局、市工业品集团公司具体监督落实。
石油公司油库与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山包,做为天然安全屏障,要加以保护,不得再进行爆破挖掘。
石油公司油库区的五幢住宅,只能做为库区消防替卫和应急人员值班用房。现有家属要立即搬迁。
(二)目前新建的总容量为3300M3的市石油公司下属的岩谷液化气贮配站,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满足不了国家最近颁布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影响到该区的整体规划,要限期搬迁。同时废除卸气码头,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应依据规划选址和建设总工期提出具体搬迁的期限。
岩谷液化气贮配站未搬迁前,要求岩谷公司严格限制贮存容量:单罐贮存量不得超过400M3;贮配站总贮量不得超过2500M3。
与东角头港区一墙之隔的岩谷液化气站,要在自己的红线范围内,加筑一道防爆墙,同时装设水幕喷淋,并做为投产验收的一项内容。防爆墙的设计和施工由岩谷公司具体负责。以上工作由市公安局消防处和劳动局监督。
岩谷液化气贮配站未搬迁前,东角头港区内的规划建设要服从气站,要确保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港务局监督落实。
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要立即废除东角头港危险品仓库,停止中转和贮存化学危险品。东角头港区作为客、货运综合性港区,今后不得建危险品码头和仓库。
(三)新规划的东角头疏港道工程,要加快建设速度。目前应在东角头港区外开辟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改变现在油车、公共小巴和进出港区的各类车辆混杂结集在港区和油库大门的不安全状况。此项工作由南山区建设局负责。
(四)市石油公司在油、气站未搬迁之前,要强化国家有关规范、条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制订并完善突发事件发生后紧急处理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要健全企业消防人员,增加消防设备。
(五)东角头库区消防通道必须在半年内按要求铺设,经市公安局验收合格后启用。此项工作由南山区建设局、市工业品集团公司负责完成。
二、蛇口——赤湾港区
(一)市煤气公司临时中转库要搬迁。市规划国土局要优先考虑,抓紧规划选址,市建设局提出搬迁期限。
在未搬迁之前,市煤气公司要严格控制现有600M3总容量,不得增容,此库只作中转不能储存;要强化对气库的安全管理,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按照安全大检查的指令,按期完成整改。要加设防护水幕墙、加强喷淋装置,使库区消防达到规范标准。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消防处、劳动局监督。
(二)赤湾壳牌石油公司、华英石油公司、招商石化公司的油、气罐区及码头目前的布局,要由市规划国土局组织、港务局及有关规划设计单位参加,进行专题论证后提出具体调整方案。在此之前,上述三个公司的油、气库,要严格控制,一律不得增容;招商石化公司油库的职工食堂要立即搬迁;壳牌石油公司要按照安全大检查指令,抓紧建好钢瓶库,并加设喷淋系统;各家企业都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立即增建库区外墙的水喷淋墙,以形成各自范围独立的隔离防护带;都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消防力量,装备消防设备、器材和救灾物资;要三个月一次检查三家油气罐区消防系统的联网效果,要核实现有消防水源最大供给能力。以上各项工作由市公安局消防、港务、劳动监察部门验收、监督。
(三)市规划国土局要对整个赤湾和蛇口两个港区的规划进行一次审核,审查现有填海工程的有效依据。使其港区规划纳入并服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与此同时一并对友联船厂修理基地的布局、突堤填筑对内港港池及航道的影响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四)市港务局应尽快对港口水城安全综合管理、水域重大灾害(火灾、爆炸、油气泄漏等)紧急处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组建海上消防力量和建立消防基地支持保障系统进行调研论证。
(五)为确保内港安全,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物资公司深圳公司要敷设一条输油管道,在赤湾港口外卸油,油轮不得进入赤港港池。此项工作由港务局提出限期并监督执行,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协助。
(六)为解决赤湾、蛇口港区陆域道路严重堵塞,南山区建设局组织蛇口工业区和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拓宽改造现有路面和新建疏港道路四个月内提出规划设计、尽快报批立项、抓紧实施。
(七)南山区政府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研究制订并贯彻落实对辖区安全重点区域关于重大灾害事故急救处理计划和措施。其要点是:
——救灾指挥系统。机构成员、职责、常设地点和值班制度、通讯、事故报告程序、供指挥用的必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等。
——各类不同性质重大灾害的处理办法及防止灾情扩大的基本原则。
——救灾抢险必备的常规物资、设备的贮备供给的调拨指挥。
——救灾机动力量的组织培训和调动支援等。
(八)严格管理并控制油、气储罐区周围开山采石工程爆破,对危及油、气罐区的采石场一律要关闭撤销。此项工作由南山区公安部门监督执行。
(九)南山区公安局和劳动局要加强对浮法玻璃厂、亚洲自行车厂、江海金属结构厂、太阳油公司、中宏制氧厂等各类气站库安全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三、妈湾港区及南油开发区
(一)妈湾0#泊位危险品码头及仓储区目前要严格控制现有容量,该区域不再增建油、气库和化学危险品库。
乐意公司的第三期化工品液态贮罐建设规划要服从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建立我市危险品专用港口码头、仓储区的总体规划,停止南油石化公司二期油气库建设规划。
(二)现有各油、气库区之间建防爆墙,并且加设水喷淋墙,以形成各自独立的隔离保护带;各企业都要切实组建消防力量、增加消防设备,增强企业自救能力。
(三)市公安局、贸发局要对乐意公司易燃、有毒化学物品的类别、品种、数量进行一次审查登记。对其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要给予硬性规定,并且要严格审查备案。
(四)南山热电有限公司油库扩建增容至6.5万M3,是为解决新上发电机组所需自用油,应按原规划和审批意见执行,不能做中转。一旦发现中转经营,要严肃处理。
市能源办重新审核电厂所需自用油总量和配套储存设施报市规划国土局审批。
(五)南海石油深圳开发服务总公司要对辖区各建设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检查,布局不合理的要进行调整,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深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