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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第4期(总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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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4-04-30 10:3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4]9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4-04-30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一、二、三类企业,驻深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议和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副主任及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朱悦宁(副市长)

  副主任:邱其海(市劳动局)

  陈  养(市公安局)

  委  员:周  理(市计划局)

  陈兆民(市财政局)

  陶炎民(市经发局)

  张洪旭(市卫生局)

  王规心(市建设局)

  王文贵(市运输局)

  朱振辉(市规划国土局)

  牛海彬(市公安交管局)

  潘  力(市劳动局)

  魏锦魁(市贸发局)

  蓝镇强(市工商局)

  范俊君(市环保局)

  李钦文(市总工会)

  白新潮(市检察院)

  吴显基(市港务局)

  刘伟常(市水务局)

  钟国祥(深圳供电局)

  办公室主任:潘力(兼)

  副主任:杨钦庆(市劳动局劳保处)

  牛海彬(市公安交管局)

  蔡延达(市公安局消防处)

  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与市劳动局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处合署办公。

  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针对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成若干个安全监督组,开展具体的安全监督工作。

  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从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聘任组成若干个专家小组,其功能是: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参与危险行业、重点工程的安全评估,参加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技术意见。

  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督促各区、镇政府调整和完善区、镇一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抓好各区、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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