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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第3期(总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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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圳市清理“三无人员”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4-03-30 【字体:

深府办[1994]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清理“三无人员”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清理“三无人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二楼208室,电话号码:5573003、5576355转5331、5332、5333),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振芬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丘淑明、市劳动局副局长谭国箱、市城管办副主任黄福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工商局、劳动局、城管办、规划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督促、检查我市清理“三无人员”的工作和我市清理“三无人员”有关情况的汇总、总结。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清理“三无人员”的工作情况报送市清理“三无人员”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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