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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1994]6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去年下半年,为了遏制过猛的物价上涨势头,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价格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使我市物价涨势一度趋缓,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有所收敛。但是,物价上涨过快、市场价格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仍较突出,特别是有些企业和经营者借税制和外汇改革之机乱涨价、乱定价、乱收费,取暴利,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市场物价总水平上涨,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为了打击价格问题上的违纪违法活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抑制物价总水平过度上涨,为今年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出台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和全国物价大检查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检查的范围是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自1993年下半年以来,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法规的情况,对重大案件可以追溯到上一个年度。
检查的重点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具体内容是:
(一)借税制改革之机乱涨价和扩大进销、批零差率,或在原价格之外另加增值税,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
(二)与广大市民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菜篮子米袋子”商品价格,以及近期国务院决定实行监审的20种商品价格。
(三)群众反映较多的市内道路客运收费、饮食服务收费、楼宇管理收费,以及铁路、公路、航运等运输中乱涨价、乱收费和出售、办理票证中实行强制保险收费等问题;
(四)国家计委近期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计市场[1994]22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处、纠正不标价、明标暗价、乱标价行为;
(五)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对去年清理整顿乱收费期间已查实的乱收费问题进行处理。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法
全市物价大检查从3月底开始,到6月底要取得阶段性成果。检查工作采取边宣传、边检查、边处理、边纠正、边整改的方法进行。
(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大造声势,广泛宣传物价大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力普及国家的有关价格管理法规和政策,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完善价格管理措施。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的舆论监督作用。
(二)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集团公司、总公司都要行动起来,认真部署,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的物价大检查工作,要按照全市物价大检查的重点,切实保证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涨价、乱收费问题。各部门和各集团公司、总公司内部的物价大检查工作,要在4月底前向市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
(三)从4月初开始,市政府组织重点抽查,采取分段重点突破的方法进行。4月底前着重检查企业趁税制改革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问题,实行明码标价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和已公布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对已查实乱收费问题进行处理;5至6月着重检查“菜篮子”、“米袋子”商品价格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价格问题;7月中旬以前向国务院和省政府报送全市物价大检查情况。
三、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物价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广镇(副市长)
副组长:冯裕林(市府副秘书长,市长助理)
龚培连(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蓝镇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莫天松(市税务局副局长)
成泽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理(市计划局副局长)
钟仁和(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振芬(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锦魁(市贸发局副局长)
陶炎民(市经发局副局长)
黄志光(市运输局副局长)
郭雅祯(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奇岩(市人行副行长)
李 锋(罗湖区副区长)
陈淦棠(福田区副区长)
毛晓碚(南山区副区长)
黄亦辉(宝安区副区长)
张礼铜(龙岗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设在市工商局物价检查所),由蓝镇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工商(物价)、税务、财政、审计、监察、技术监督、贸发、经发、公安、运输、人民银行等部门各派2人组成,直接组织参加重点抽查。同时,要充分发挥职工物价监督站的作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物价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对物价大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这次物价大检查是我市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为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特区投资环境和安定群众生活所采取的积极步骤,各区、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这次物价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二)参加物价大检查工作的部门一定要派得力干部,按时到位。各部门在物价大检查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所有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借故刁难、干扰检查的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
(四)所有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