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4年政府公报 > 1994年第3期(总第51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4-03-30 21:1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区内停止审批三来一补等项目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4]51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控制我市人口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和着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第三产业,根据市委常委会的决定,对“三来一补”项目等作如下通知:
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特区内一律不再审批“三来一补”项目。
二、特区内现有的“三来一补”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逐步向外转移。对到期无法转型的,一般不再延期;对已转移到特区外的,可以搞“前店后厂”。
三、宝安、龙岗区比较发达的镇,对“三来一补”和劳动密集型项目也应严格控制,对现有的企业也要搞好转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