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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4-02-28 20:54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深内联单位人事劳动计划归口管理的通知
文 号: 深府[1994]13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深圳经济特区创办以来,全国各地驻深内联单位发展迅速,据统计,截止1993年底,我市驻深内联企业已达6628家,产值和利税在我市已占很大比重。驻深内联单位已成为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1983年以来,为了稳定驻深内联单位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联审小组,实行户口指标联审制度,解决了驻深内联单位一批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迁入常驻户口。在严格把关、合理分配人户计划指标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大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驻深内联单位迁入常住户口指标实行联审制度已不适应。为了加强对全市驻深内联单位调干调工和迁入常住户口的统一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决定从1994年起,取消对驻深内联单位迁入常住户口的联审制度,将驻深内联单位纳入与市属单位相同的管理轨道。现通知如下:
一、从本文下达之日起,驻深内联单位的调干调工和迁入深圳常住户口计划指标、调配由市人事局、劳动局归口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二、驻深内联单位中有独立人事权的股份制企业、承担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他在深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良好的大中型企业,可向市人事局、劳动局申请归口管理,无人事权的单位原则上由中央、各省市驻深的主管单位归口管理,由其主管单位统一向市人事局劳动局申报计划。
三、市人事局、劳动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相应制定对驻深内联单位人事劳动计划归口管理的条件和办法,理顺申报审批程序。
四、市计划局、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经济协作办公室要做好驻深内联单位的人事劳动计划由联审制度转变到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衔接工作。